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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6日 1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26日電 因為上市前夕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未予披露,江蘇三友受到了深交所的處分。
江蘇三友26日披露,6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處分決定,經查明,江蘇三友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04年6月5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與張璞、常曉鋼、謝金華、葛秋、沈永炎、成建良、帥建、周靜雯、盛東林等9名自然人簽署《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將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東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53.125%股權分別轉讓予上述9名自然人。本次股權轉讓行為于2004年6月8日獲得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並於2006年5月19日完成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手續。本次股權轉讓後,張璞共持有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30%股權,變更為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時變更為公司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