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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月餅”上線監管切勿缺位

美食首頁 來源:中國婦女報 2017年09月27日 11:42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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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臨近,在朋友圈、各大購物網站上,一些打著“養生”招牌的“網紅月餅”開始走俏。然而,媒體調查發現,這些月餅背後不同程度存在著虛假宣傳等問題。

  老年人健康養生需求的增長與處在快節奏都市生活中的青壯年普遍的“亞健康”狀態,催生了養生市場龐大的需求,而打著“養生”招牌的“網紅月餅”可謂是“瞄準市場,精準發射”。

  然而,一些“養生月餅”的噱頭往往大於實質。我國法律規定,銷售食品的商家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及食品生産經營資質,而朋友圈裏的微商顯然不具備相關資質。

  同時,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産日期或者生産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産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而“網紅月餅”關鍵信息缺失的情況較為嚴重。除了“現做現賣,用料和衛生都沒有問題”的商家口頭承諾外,很多月餅的包裝上既無生産廠家、生産日期、保質期、食品生産許可及食品標簽,也沒有相關部門檢測把關,屬於典型的“三無”産品。一些月餅還宣稱具有保健作用,而生産企業卻沒有申請註冊保健食品産品批准文號,涉嫌虛假宣傳。

  此前有媒體報道,雖然私房月餅賣家幾乎異口同聲表示“無添加、純天然、純手工”,但也有賣家向記者坦承,月餅的餡料等做工比較複雜,有些其實是在網上購買的,還有些自製月餅實際就是廠家生産出來的,然後打著養生、私廚的旗號,在微信或微店售賣。更有甚者,一些犯罪嫌疑人為牟私利,竟利用過期偽劣食材製作“黑心月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健康。

  “網紅月餅”的熱銷,折射出監管盲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必須要求食品提供者取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並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但是,對於“網紅月餅”的監管,網絡平臺目前顯得鞭長莫及。加之網銷食品缺乏明確的行業標準,監管確實存在難度。

  食品安全無小事,“網紅月餅”上線,監管切勿缺位。有關部門要補齊法治短板,強化監管力度,不但要加強線下的食品安全管理,還要緊盯“線上”,儘快制定明確的行業標準,實現對網絡平臺和餐飲企業的雙重監管,構築消費者的健康防線。同時,廣大消費者也要保持警惕,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切勿輕信虛假宣傳,認準正規産品和正規渠道,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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