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易迅
投訴內容: 在保修器內壞了,無法正常開機。返修,易迅説我用的不是原裝充電器,我也沒説什麼。但是同意賠償我30元,自己購買充電器。返回還是老問題無法開機。第二次繼續返修。維修過程中過了保修期。維修了大概40多天!返回,本人第二天開機出現花屏現象,還有就是本身的內存卡也不見了。於是找易迅,易迅回答我過保了,無法繼續維修。我不知道怎麼辦。難道我們是弱者他們就可以這樣玩弄我們消費者?過保也是他們耽誤的!我嚴重懷疑他們沒有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