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投訴韻達快遞運送物品損壞但拒絕賠償,投訴如下:我2013.7.30日發物品到海口琼山區,物品包裝嚴實,內有防緩沖泡沫,外加木箱,並在外箱上寫有勿摔輕放的字樣,理論上即使小震小摔均不會損壞,包裝非常紮實,有下面圖片為證。我認為物品在運送途中經過重摔,錯誤方為韻達,理應賠償!
事情經過:物品還沒有到客戶手中,2013.8.1日接到海口韻達公司電話説物品未送達客戶手中,但已經損壞。同日,我向韻達公司索賠,韻達以運送物品是玻璃製品為由,拒絕賠償。我們提出韻達快遞的協議第六款低2條,賠償5倍運費的訴求也得到拒絕。我們收到韻達返回的物品,收到時木箱沒有任何的損壞,木箱上蓋有打開的痕跡。我要請問一下韻達快遞,我的包裝未壞的情況下,你們怎能知道其中的物品損壞?如果沒有重摔物品,為什麼要打開沒有損壞的木箱?私自打開客戶包裝的行為是什麼行為?
因此借助315這個平臺曝光韻達快遞服務態度差且不承擔應付責任的行為,今天消費者對其惡劣態度的容忍就是對其錯誤行為的縱容,因此必須投訴和要求賠償!!!
快遞單號:190043316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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