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7月4日所購買的小米1手機無故開不了機,寄去去北京維修,維修兩周後寄回,打開發現手機可以開機,但屏幕有嚴重壞點,懷疑維修人員私下換了壞的屏幕。
二次投訴並重新寄回去再維修,並於7月29日有客服人員説手機收到核查發現的確存在問題,並承諾儘快重新維修並寄回。
7月31日回復電話説手機維修好已寄出,但到8月3日還未收到,我電話諮詢後小米公司的客戶人員後,她忽悠給了一個假的EMS快遞單號,並讓我自己聯繫EMS公司,但諮詢EMS公司多次均説該單號是空的,並説北京到廣州的快遞一般不超過48小時均可以收到。當天多次聯繫小米客戶均給予不正確的快遞單號,存在嚴重的欺騙客戶的行為。由於本人急需手機用,同時8月2日以後將到外地出差不能收貨,因此要求小米的售後儘快查明原因並要求在8月2日內給予答覆,但在8月2日沒有相關人員給予答覆,並且在8月5日才有售後人員承認手機還未寄出,當時給的快遞單號是假的。
小米公司售後這樣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十分惡劣,同時導致本人一個多月沒有手機使用,希望工信部能監督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就該問題儘快處理,給予消費者一個合適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