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07在VEROMODA北京新東安店逛,在店內導購的強行推薦下,購買一件衣服,由於當時號碼不全,店內導購説2天內給調貨,保證質量沒問題,如有問題,給予退貨。兩天后去該店取貨,發現衣服有質量問題,根本不像新衣服,不僅皺皺巴巴,衣服多處線頭明顯,且內襯脫絲。要求退貨。結果店內導購立即反悔,已打折商品為由拒絕退貨,並話語粗糙,重傷消費者,態度與當時購買時判若兩人。VEROMODA這種銷售行為,嚴重違反了誠信,違反了法律。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無論是否打折,都應給予退換。另外,該店強行讓消費者購買的銷售方式,違背了消費者意願,屬於違法。店內電話65273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