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中國電信的寬帶及手機用戶。
於2013.07.21和2013.07.22兩天産生大額的手機上網流量。
與當地電信服務人員溝通後了解到,本人的信用額度只有130元/月,而超出額度後的流量費總共計260余元。
當地電信表示,他們只接受由客戶承擔損失,而我不能接受,理由如下:
在超出個人信用額度以後,産出的費用應由電信運營商承擔,比如一張信用卡只有3萬的限額,超出3萬銀行應該不允許客戶使用,如果銀行此時未能及時阻止,銀行應有責任。
現在的手機大部分是智慧機,而用戶在面對 繁雜的操作時有時並不專業,時有點錯的情況,這時需要網絡運營商拿出良心,幫助用戶止損,而不是完全由用戶負責。
相比之下,聯通和移動對待用戶就不是這樣的態度。
希望電信在做大做強的同時,要考慮作為一家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影響力,成長為一家有責任、講信用的企業,而不是只顧眼前利益、推諉責任的無賴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