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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速爾快遞

投訴內容:
我致電速爾快遞(廣州石基石崗東村振興南路28號石崗物流市場055-057鋪)電話39259766讓業務員(聯絡電話13580491270)當天(7月9日)下午6點前過來取件,業務員寫好派送地址後詢問我裏面裝的是什麼,我説是相機(型號:COOLPIX P310以及發票、保修單,購於香港百老匯,機身序號70041253,購買日期:28/12/2012,購買時價錢是2480元港幣,由於香港購買的相機在大陸維修需要網上登記,所以資料齊全),當時我看到業務員眼神有點變化,但我看到手上的訂單有理賠條約,就安心交了給業務員,誰知7月12日(收件日期是7月11日晚上7點左右)尼康公司收到貨打開一看,裏面什麼都沒有,原包裝我是用透明膠封好,尼康公司發來的圖片是經過快遞公司重新包裝,我已經致電快遞公司,但快遞公司稱對方已簽收,無法解決,今日第四日,我諮詢過尼康公司,尼康説沒快遞員上門取證,我再次致電速爾快遞,速爾快遞的老闆娘居然讓我打廣州派件員電話與他溝通,難道這些不是速爾快遞該做的嗎?還要我去做?太不負責任了,完全沒有想過解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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