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準備在2013年7月4號準備去天津開會,因為當時手機壞了去維修,在3號上午10點左右開機,未收到任何信息,然後我就按原計劃在4號上午去往天津,在火車上突然收到10來條7月3日的信息,當時看見單位給打的未接電話,給單位回電話説不用去了,當時很生氣就給電信客服打電話,客服説是電信的問題,我就問電信怎麼解決,電信説現在網絡修好了,不管我,我投訴到電信省客服,説24小時給我結果,到現在都沒給我結果,我現在要求電信給我報銷來反的火車票,2天的的誤工費,住宿費,大概就是600多塊錢,因為當時單位 不給我報銷費用了,我就住的是便宜的房子,電信説給我補200塊錢話費,我就笑了,電信話費能買火車票嗎?能當房子住嗎?能當飯吃嗎?可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