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快捷快遞廣州華強北快遞員劉新峰謊稱快遞已被簽收,單號:2100025954004,卻無法提供快遞底單,最終在收件方監控錄像證據面前承認沒有前往送件,而快捷快遞最終給出的解決方案是按快遞丟件處理,2840元的物品只賠償980元,在面對底下員工謊言的時候並沒有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説法,還仗着快遞霸王條款不肯全額賠付,快捷快遞華強站點負責人更是態度惡劣,叫消費者自己報警告快遞員劉新峰,對手下員工如此作為沒有一點要處理的意思,隨後快捷快遞總公司也是不願負責,公司要求消費者找站點,站點又推給公司,始終不肯全額賠付實在太氣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