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2013.2.3在淘寶上買到一台IPHONE4,當時店家説是未開封的全新未激活的手機,所以付款2280元購買。今年7月3日晚上,手機突然花屏然後死機,至今不能開機。拿到蘋果維修點維修,維修員打開後蓋檢查,回復:後蓋殼是假的,包裝盒是假的,裏面的零件不是原裝的,該手機有維修過不下3次的痕跡,撥打APPLE熱線,從IMEI碼查詢到該款手機已不在保修期內,而原裝的IPHONE是應該有一年的保修期,我買到的這個手機從2月到7月才5個月,按理是還在保修期內的,唯一的解釋是手機非原裝。由於手機一直死機沒法激活開機,維修人員不能出示檢測報告。向淘寶客服投訴店家賣以次充好,店家欺詐,淘寶以過了90天維權時間為由,不接受投訴。7月4日向手機店家投訴,對方説隨便我。7月5日,發現店家隔了一天就在淘寶網站上刪除該款手機資料。
要求:淘寶介入查證,調查店家欺詐行為,取締該店並承擔購機和資料丟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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