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2年5月份在電信購了一台蘋果4S定制手機,289元/月的套餐,其中送1.5G流量。我的家和公司均有WIFI可以使用,也就是説我平時除了出差在外通過手機上流量,或在家裏和辦公室以外的地方用流量收發郵件,剩餘時間都不會用到手機流量!可是,於2013年1月我手機因兩次欠費被停機,原因流量超標,我詳細看了一下清單,於3013年1月11日凌晨1:14:57用了1790MB的流量,金額49.98元。再次於2013年1月24日凌晨2:35:40産生了1260MB的流量,金額153.36元,1月份又零零星星的産生了不同金額的流量費用,共計265元。
在1月11日凌晨和1月24日凌晨所所産生的這兩筆流量費用我無法接受,原因很簡單,一、這兩天我在家休息,家裏有wifi(自動切換)並沒有用手機上網;二、為什麼這些大流量都是在凌晨我休息的時間內走的?
就上述事件我多次投訴三明市沙縣電信部門和當地315,電信部門態度非常惡劣,甚至惡語相加,我實在無法忍受!我希望我能夠站在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上得到合理的解釋,並且返還因惡意扣流量所産生的費用,要求電信相關部門給予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