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百合婚戀網
投訴內容: 2012年5月,我購買了永久性水晶百合服務,卻被無故取消了這項水晶百合服務.説是因為2個月未登陸百合網,故而被取消!請問:既然是永久性服務,又為何能被隨意取消服務?何況我在購買産品時,也並未有這樣的服務限制條款提醒! 而且在我的已支付定單中,還把産品名稱:永久性服務改成了6個月服務. 以上種種,這不是欺詐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