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4月23日下午16點左右,我在瀋陽神州天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遭遇了華碩經銷商的價格欺詐消費,經過如下:
本人於4100元價格購置一台A55V型號的華碩筆記本電腦,可是,等到付完款後,銷售經理説,這款電腦是自帶系統,要裝的軟體全部是正版的,於是我就讓銷售經理換同等價格的電腦,然後他們經理拿了個華碩X53B的筆記本電腦出來,説這款電腦比前一款還要好,還讓我再100元。於是我在網上查了X53B系列的,根本不值4100元,我覺得受到了欺騙,要求退款或換別的電腦,但商家不願意,以電腦開箱為由,要我賠償損失1750元,那時已到下班時間17點左右,雙方僵持,最後賣方以讓利200元並且讓我簽下協議購買了這臺電腦。當天回去就試用了,配置(cpu、內存、顯卡)遠達不到原先那款(A55V),然後根據三包産品上的電腦序列號一查,X53B這款電腦根本不值3900元,也不符合我辦公娛樂的要求,我覺得賣方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欺騙消費者,因此第二天我就拿去賣方公司換,賣方讓我再加1600元買A55V這款電腦(整機4600,返廠900)。
我的要求:
商家退還我的全額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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