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北京攜程定機票不給票,至顧客於不顧
我在北京攜程(銷售單位代號BJS10108309560)訂了2013年2月7日北京至南寧ZH9592航班,乘機前,機場打不了機票,説攜程給郵寄,結果是至今我沒收到機票,影響了帳務報銷。我向深航反映,他們説由攜程收的錢,應該攜程辦理。我找攜程,他們説時間過期了,不給郵寄行程單了。攜程這樣的做法是與顧客於不顧,逃稅,不講信譽,是讓顧客不要再和他們訂票等項目。朋友們,趕快遠離攜程吧!以防被騙。
強烈要求北京攜程給已乘航班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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