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4月8日晚找淘寶在線客服,告之該事情的經過及懷疑可能是詐騙案的想法,考慮到該賣家如果是行騙的話很可能等淘寶在3天后介入時會找不到人了,故要求對此作出應急處理,不要等3天后才介入維權,應對此採取積極主動的維權行動,但淘寶客服答覆只能按流程走,並建議我撥打客服電話作進一步爭取。21:41撥通該客服電話,先後與2位客服交涉,均給出不能提前介入,縮維權等待時限的很官方很公式化的回答,並告訴我該賣家只交了1000元的保證金,如果賣家拒不賠償或找不到賣家的話,淘寶最大限度也只是對該賣家的店舖及賬號進行處理,也就是説我們買家是賠不到錢的,而且淘寶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那請問一下淘寶的所謂的“消費者保障”的15天維權期有什麼意義嗎?向賣家收取的保證金也是象徵性的收取,該賣家單筆交易就要1000元以上了,如果真的要先行賠付的話,這1000元保證金怎麼賠?總之,淘寶對於此類疑似涉及詐騙的交易的處理方式是絕對不正確的,沒有把我們買家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只會置身事外,這就變相地縱容騙子行騙,還用“消費者保障”這個光環給騙子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行騙平臺。如果賣家找不到了,淘寶網應該付上最終的責任,給消費者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