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四川航空
投訴內容: 四川航空不提供行程單郵寄。四川航空的解釋是如乘機人需要發票行程單,請在乘機7日內,前往機場櫃臺或四川航空售票處索取。提供消費發票是四川航空應盡的義務,四川航空不提供行程單郵寄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乘機7日內,到機場櫃臺或四川航空售票處索取就是一個幌子。試問,我乘坐飛機從北京到美國紐約。難道我為了一張發票在從紐約飛回國內來索要發票嘛?川航自行規定的霸王條款簡直可笑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