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3月14號在杭州東部數碼城2A-2(東部長征數碼[浙江])買了魅族MX2回家試機後發現屏幕有問題觸點不靈(晚上已經於店長溝通讓我第二天去店),基於工作繁忙。在3月18號回店要求換機但是以諸多藉口要求我去魅族專賣店更換。説他們那裏需要返廠的需要一個月時間,但是經我了解諮詢。店家可以直接更換。去專賣店的話是需要返廠的。而且我打電話諮詢魅族廠家他們有三個工作日就夠了有結果(除了路上郵寄時間)。要求退機也不肯。而且與我溝通的店員態度十分惡劣。而且回家之後竟然是聯通合約機。本人估計是不是破解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