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6月和7月本人在福建安太電子有限公司先後買了108塊戶外白色P10單元板,廠家當時承諾質量絕對沒問題,隨後還有一年的産品質保期,就在2012年11月底,我們就發現該公司賣出的産品出現問題,組裝的顯示屏,很多地方開始亮度不一致,嚴重色衰,我就立刻和該廠取得聯絡,他們就推説各種理由,從上退下,不給回復和處理,到了臨近春節他們又説人手不夠,明年處理,今年2013年開是上班,我就又打電話去問事情的處理,他們總是推説,都説沒辦法處理,最後連我打電話去都不接,不理不睬,隨後我又拿兩張問題單元板發回廠家,請他們鑒定,也沒人管,廠家只想把東西賣出,後面出問題就採取不出面的態度,這樣就可以嗎?我也是拿他們沒轍,可總不能任由他們繼續害人吧,我現在也不是要他退錢,只是應有的産品質量要給客戶吧,該承擔的你不能躲避,要幫我處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