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12年12月23日左右,在亞馬遜購買圖書,因為破損,所以退換貨,隨後幾次送來的都破損,於是投訴了一下,結果,過兩天就收到警告郵件,説我多次退貨,要封我賬戶,於是我不敢下單,在13年1月24日之前收到書,也有破損我也不敢再換了,只是把之前破損的書退回。結果1月24日,竟然發來郵件説關閉我的賬戶。可是我賬戶裏還有餘額200多。於是我要求解封我的賬戶,多次致電亞馬遜也不給解決,口氣強硬,客服根本不聽消費者解釋,每次都回復上次客服的內容,根本不認真調查,還不退我餘額,説話不講誠信,真是太不講理了。不管怎麼樣,賬戶裏的餘額在我的賬戶裏,是我的錢,我既沒偷也沒搶,亞馬遜有什麼資格剝奪我自己財産的使用權?況且,亞馬遜既然不同意退換貨,為什麼購物流程裏有這一項,本來我是買了送人當禮物,並多次跟客服説明,請拿盒子包裝給我一本好書,可是每次都是塑料口袋送來,書也是有破損的,最後竟然還威脅消費者,亞馬遜就是這麼對待消費者的嗎?實在投訴無門!我請求央視能給我做主。我要求解封我的賬戶,能夠支配我自己的錢款。如果網上財産安全得不到保障,那誰還能在網上商城買東西? 真是沒見過這麼不講理的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