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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桂林真龍福福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本人2012年11月6日與桂林真龍福福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福特授權的4S店)簽訂2012款新福克斯1.6AT三廂風尚版購買合同,銷售價格為14.39萬元,贈送6000元保險(須加裝導航8800元),享受國家規定節能補貼3000元。11月7日,我在汽車之家網站發現該公司刊登《11.11“油”你相伴,光棍節不孤單》的促銷廣告(來源:供銷商供稿,促銷時間為:2012.11.06-2012.12.06),報出福克斯2012款三廂1.6LAT風尚型指導價14.39萬元,本店價13.39萬元,優惠金額1萬元。我即刻與銷售顧問小潘聯絡詢問,得到的答覆是他不清楚,做不了主,同時我多次到該店協商,要求他們補償未給予優惠的4000元,店方始終不予理睬,最後市場部的王經理乾脆説他們與汽車之家網站無合作,汽車之家上刊登的所有該店的促銷信息均與他們店方無關。更令人氣憤的是:之後他們居然聯絡網站,刪除了該優惠信息。本人認為該公司的做法是公然欺騙消費者,不兌現自己的優惠承諾,並採取這種毫無誠意解決問題的服務態度。本人要求:桂林真龍福福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兌現優惠承諾,補償未給予的優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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