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11-11 08:41,在被投訴單位的天貓店“ochirly官方旗艦店”購買“Ochirly歐時力2012新夏裝淑女碎花印花吊帶連衣裙長裙1122082380”, 成交價格484元。(訂單號247786003996798)
2012-11-20,在成交後九天未發貨,向客服詢問,被告知衣服被“超賣”,後又於11月21日以短信形式告知被“超賣”,並強調非商家責任要求消費者“儘早申請退款”。(號碼106900295200)然而,在購買記錄中,每個訂單的購買時間都相隔十幾分鐘以至一兩個小時,不可能存在超賣的情況。(圖2為證)
2012-11-22 18:39,以短信告知被對超賣訂單給予商品價格30%最多500元的天貓積分賠償,並派發50元的所謂“道歉券”。似乎態度誠懇。
2012-11-22 20:23,顯示訂單發貨。但物流信息明顯顯示非本人訂單,本人在廣東肇慶,但物流方向卻在泉州。(以圖1為證。)可見商家為躲避賠償,虛假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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