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5月19號在上海市閘北區天目西路188號 6 樓 59號夏日手機通訊店,買的HTC G22手機,同時也購買了保修,手機一直正常使用,也從未刷機,但是在9月初的時候,在手機未充電的情況下當天手機還是正常使用,第二天早上手機無法開機,9月5號拿去店裏維修,並提供了保修卡,但是店面檢測告知是字庫燒了,並未提供相應檢測證明,就認定為是客戶人為損害導致,並且到今天有2個多月的時間,手機一直無法維修,告知是沒有配件,一直等配件,12月10號11號都聯絡其店面負責人詢問情況,其告知店面忙稍後回復,但是一直未給回復。
投訴問題1.其店面在客戶購買了保修情況下,剛買的3個月的手機出問題,還要求客戶出錢維修,那購買的保修卡就毫無意義。
2.一直以沒有配件為理由推脫消費者,消費者在這2個月無法使用手機,造成工作和生活中的損失,要求賠償,
3.公司負責人推脫客戶,一直以忙為理由未告知客戶手機處理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