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6月份在江東商城購買了1個松下GF2相機,價格為3599元,京東在沒徵得我的同意的情況下,給我拆分成2個訂單,訂單號:249353448 和訂單號:249368262 ,(增值稅發票),東西是分2次郵寄過來的,每次我都仔細查看裏面的配件齊全不齊全,2次産品的包裝盒子裏都沒有發票,於是我給京東聯絡,他們説發票隨後郵寄,過幾天收到了一個訂單號:249368262 的單子的發票,金額是3460元,訂單號:249353448沒有給我發票,我反復和京東溝通將近半個月的時間,京東答覆的是:訂單號:249353448的發票和商品一起包裝給我郵寄過來,不能再重新開具發票,但是我並沒收到發票,只收到了産品,於是我向京東要發票複印件,(既然你們給我開過發票了,給我複印件也行吧,)他們連複印件也不給,直接就説不能給複印件,如果在原始發票丟失的情況下,必須要複印件的。這説明什麼問題?説明京東根本就沒給我開發票,為了隱瞞沒開發票的事實,他們一直是在應付我,欺詐我。如果這個相機是我個人買的話,沒發票也就算了,但是因為是單位要入賬用,所以我必須得要個説法,必須索要這個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