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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講堂》2014年8.26律師諮詢日活動手記

CCTV節目官網-CCTV-12 法律講堂(生活版) 央視網2014年08月29日 17:52 A-A+

 

  感觸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被害人

                                          ——8.26全國律師諮詢日答疑解惑有感 何安妮

何安妮律師

何安妮律師

  8.26日上午,有幸參加中央電視臺《法律講堂》欄目主辦的全國律師諮詢日活動。作為一名以商事訴訟、非訴訟業務為主業的律師,事先也很好奇,究竟大家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才會打電話求助央視。雖然頗有心理準備,但聽眾的來電仍然讓我有些許意外。

  一位老年婦女激動地訴説著她的遭遇:在某公司購買産品,買一贈二,贈品可存放在公司繼續銷售獲利。但就在三個月前,該公司老闆被公安抓獲。問了老太太幾個問題,我們確定,這是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但老太的訴求卻讓我們無比驚訝。她説,“我把錢投這家公司三年都沒出事,都怪公安把公司老總抓走,這才讓我血本無歸。”我們詳細解釋該公司做法的危害,可老太太始終無法理解。她的堅持是有理由的,因為電視臺和報紙都對公司進行過報導,都説是合法的呀。她是該案的被害人,打電話卻是為了呼籲監督偵辦犯罪案件的公安機關。

  近年來,諸如這類型的案例屢見報端,可仍有大量的案件涌現。不僅投資人,就連從事非法行為公司的普通員工,直至案發也不知道這樣的商業模式是犯罪。前不久,本人曾經擔任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該人是公司一名極其普通的財務人員,僅僅負責記錄每名投資人的投資款,對於他被訴犯罪,他本人完全無法理解。這也難怪,一個月就領幾千元的工資,他也付出了勞動,怎麼就是犯罪?但是,在明知公司並無實體經營項目,僅僅依靠投資人的“貨款”來償付前期投資人的本金及利潤的情況下,仍然為該公司服務,這也符合犯罪的構成。該案開庭時,不少投資人前來旁聽案件,訴説著自己的不幸,多年的積蓄血本無歸。可是,更讓我難過的是,部分公司的職員卻付出了自由和親情的代價。一名員工入職剛兩個月被抓。還有一位中年婦女,在公司擔任培訓主管,被拘禁後就連母親去世,也沒能見上最後一面。她憔悴的面容,過早斑白的頭髮,在法庭上哭著請求原諒,説從未想過這是犯罪,只因該公司的法律顧問一再向他們説明,這樣的模式完全合法。

  8月26日的老太太何嘗不是這樣,她怎能理解那家公司的行為就是犯罪?他們不是專家,不是律師,對與傳統犯罪行為有別的新型經濟犯罪行為沒有甄別能力。那麼,我在想,那些曾經對這些公司進行報導的媒體,曾經為公司出具法律意見的律師,他們呢?難道他們就不曾對這樣的商業模式産生懷疑,難道他們真的覺得這樣的行為不存在社會危害?很多時候,老百姓依靠媒體、專家的判斷來做決定。那麼我們的媒體、專家是否應該對自己的報導、言論負起責任,引導老百姓加深對犯罪的防範意識、抵禦能力,而不是在經濟的驅動下對不當的行為進行宣傳,出了事就事不關己。

  參加8.26全國諮詢日活動,意識到,雖然有較多的普法宣傳,但原來普通人民仍然不像律師所認為的那樣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法治宣傳、普法教育,任重而道遠。而我們的媒體人、法律人真的需要堅守職業道德,為法治貢獻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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