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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北京時間6月18日,中國足協向中超俱樂部下發《2019中超聯賽規程》調整文件。
根據文件規定,本賽季從第16輪開始開始執行新的規程,外援政策方面,“每場比賽可報名4人、同時登場3人”;同時,廢除每場需派出3名U23球員出場的規定,執行“首發一人、始終至少有一人留在場上”的新規。
足協公告:
一、U23球員出場條款
原規定:每場比賽,每支俱樂部隊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於3人次。如俱樂部隊報名球員中有被各級國家集訓隊徵調的U23球員,出場人次相應遞減,徵調1名減1名,徵調2名減2名,徵調3名以上可不執行U23球員政策。
調整為:每場比賽,場上的U23球員始終不少於1名(受傷離場且換人名額已用完、被紅牌罰下等原因除外),如俱樂部隊報名球員中有被各級國家集訓隊徵調的U23球員,可不執行U23球員政策。
二、外籍球員出場條款
原規定:一場比賽中外籍球員可累計上場3人次。
調整為:一場比賽中,同時上場的外籍球員不得超過3人。
三、規程調整執行時間
2019年中超聯賽第16輪至本賽季結束,足協盃賽競賽規程相應調整。
四、處罰
如有俱樂部隊違反調整後的規程規定,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