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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避繳調節費 遏制天價外援足協絞盡腦汁

體育資訊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8年02月13日 08:43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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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制國內職業聯賽天價引援,拒絕俱樂部變相避繳引援調節費,中國足協昨天正式公佈了《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其中明確指出,某球員如通過支付違約金獲得自由身並轉入國內職業俱樂部的話,那麼他與原屬俱樂部約定的違約金金額將計入引援調節費標準。一旦國內俱樂部在引入球員的過程中存在避繳調節費的情況,不僅要補齊欠費,還要按“逃稅”額度被處以扣除聯賽積分的重罰,扣分幅度最低1分,最高15分。從給引援新規補漏來看,中國足協為防俱樂部“抖機靈”可謂絞盡腦汁。

足協反復推敲引援調節費新規

2017賽季中超聯賽結束後,中國足協曾發通知,將在今年國內轉會市場冬季窗口開啟期間,繼續按去年5月下發的“限制天價引援”通知的要求,落實職業俱樂部內外援轉會工作。雖然相比于往年,國內各級俱樂部在引援投入方面有所收斂,但因為聯賽競爭加劇、豪門俱樂部承受內外多線作戰壓力的緣故,一些優秀內外援的交易仍出現在國內轉會市場中。隨之而來的則是“部分俱樂部通過變通手段合理避繳引援調節費”的猜測。儘管在今年轉會窗口開啟的頭一個月裏,幾乎沒有中超俱樂部到中國足協辦理轉會費超標球員的轉會手續,但為了堵住規則漏洞,中國足協還是啟動了“引援調節費收取辦法補充規定”的擬定工作,並交由新成立的足協準入部負責操作。直到最新通知正式公佈的前一天,足協內部還在對新規內容進行查漏補缺。

據了解,補充規定出臺過程的繁瑣背後,實際上也是中國足協對規則文字容易引發歧義、各俱樂部“抖機靈”避繳調節費導致規則無實際效力的擔心。甚至在規則涉及的“引援投入”等字眼的取捨上,足協相關人士都曾反復推敲,以確保新規出臺後無空可鑽。

買斷合同、先租後轉都躲不開“奢侈稅”

昨天公佈的補充規定第一條就直指“支付違約金後自由身球員的交易”問題,新規規定,“對在轉會過程中,採取支付球員與原俱樂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方式,球員與原俱樂部解除合同,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國內新俱樂部的,以所約定違約金的費用為標準計算引援調節費用”。中國足協相關人士解讀稱,在這類球員交易過程中,無論球員違約金由任何一方(包括球員本人)支付,其約定違約金額只要達到調節費收取標準(外援4500萬元,內援2000萬元),就必須等額繳納調節費。足協為避免可能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還要求在球員註冊手續辦理過程中必須提交球員與原屬俱樂部的合同、合同解除條件、違約金具體數額等內容。如違約金由俱樂部或球員或第3方支付,還需提供付款憑證。這就意味著,即使球員買斷了合同,也無法避面因價格超標而繳納調節費。

對於去年出現的部分俱樂部通過先租後買的方式引進高價外援的情況,中國足協同樣在補充規定中有所防範。具體內容是,“新俱樂部與其所引進球員的原所屬俱樂部簽訂球員‘租借變轉會’等形式的合同,租借該球員後,正式辦理轉會手續的,以合同中約定的租借費、轉會費總額計算引援調節費用”。規則第6條還規定,對於在去年夏季轉會期內俱樂部辦理球員轉會和租借過程中,存在“先租後買”轉會情形的,也將參照新規收取調節費。由於目前公開的類似情況只有天津權健外援莫德斯特的轉會,其前兩年租借費用約為600萬歐元,租借期滿後買斷費用為2900萬歐元,因此權健如為莫德斯特辦理轉會手續,要為這次交易至少繳納2900萬歐元的調節費。

 “逃稅”俱樂部最多將被扣15分

引人關注的是,新規還顯示,中國足協將發動足壇內外各界力量打擊俱樂部避繳引援調節費的行為。比如在冬、夏兩次轉會窗口關閉後,足協將對完成轉會手續的球員進行公示。公示期內一旦有單位或個人舉報轉會存在“逃稅”行為的,足協將啟動調查程序。知情人士表示,這個規定也需要一分為二看待,一方面,規則有助於各界協助足協監督規則執行、避免個別人或單位存僥倖心理,另一方面,規則也要求中國足協在規則執行過程中尊重事實,缺乏事實依據的傳聞不能作為“斷案”依據。

中國足協一位參與新規制定的人士坦陳,規則設計即便再嚴謹,也難免有人挖掘“漏洞”,但這類行為一旦被查實,當事者將付出慘痛代價。新規規定,外援、內援轉會避繳調節費分別在4500萬元、2000萬元的,其俱樂部將被扣除2018賽季其所參加聯賽的1個積分。而避繳額度分別超過4500萬元、2000萬元,並分別在9000萬元、4000萬元以內的轉會,俱樂部將被扣除3個聯賽積分。如果外援、內援轉會避繳調節費額度分別達到3.6億元和1.6億元,那麼涉事俱樂部將被扣除15分,這也是扣分的最高限度。文/本報記者  肖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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