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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煥:以懺悔和道歉之姿紀念《兒童權利公約》

 

CCTV.com  2009年11月20日 13:2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整整五十年前的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強調了兒童權利保護的最佳利益原則和優先原則。宣言指出,“兒童在一切情況下均應優先受到保護和救濟。”在宣言通過三十年後,聯合國大會又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要求各締約國採取適當和必要的措施,認真履行保護兒童權利的責任。該公約經由我國政府1990年簽署、1991年全國人大批准、1992年3月1日起正式對我國生效。

    今天,我們應當以懺悔和道歉的姿態紀念此公約。

    首先,我們應該為無法給孩子們提供足夠安全的校舍而道歉。不論是風災,雪災,水災還是地震等自然災害,首先倒塌的房屋往往是校舍。汶川地震過去才一年吧,今年剛剛入冬,幾場大雪就讓不少孩子死於非命:河北省永年縣西灘頭村龍鳳學校餐廳因不堪大雪重壓于11月11日 坍塌,3名學生死亡,20多人受傷。邯鄲市一私立學校因大雪壓塌食堂房頂導致3名學生死亡、25名學生受傷。河南省開封縣新宇中學鋼架結構簡易餐棚因不堪積雪壓力,在學生就餐時突然倒塌,造成1名學生死亡、7名學生受傷,其中3名學生重傷,4名學生輕傷……“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但是,與紙上宣言形成強烈反差的,往往是破敗的校舍和金碧輝煌的政府大樓;

    其次,我們應該向數千萬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道歉。他們享受不到正常平等的教育和親情,不僅學業受到嚴重影響,而且生命安全也倍受威脅。僅舉一例:11月12日,廣西賀州一爆竹黑作坊發生爆炸事故,13名傷亡兒童全部是留守兒童,其中1人當場死亡,另一人搶救無效死亡,其餘嚴重燒傷,其中,9名特重度燒傷的危重傷員隨時有生命危險。據悉,這些留守兒童皆是被騙黑作坊插炮信掙零花錢。他們的父母在外打工老人無力照看……13個留守兒童的悲劇命運只不過是今日中國5800萬留守兒童悲劇命運的一個小小縮影,他們佔全國兒童總數的四分之一;在他們的背後,還有另一個同樣悲劇的群體——流動兒童,人數同樣高達幾千萬。長大以後,他們的犯罪比例遠高於同齡人。來自廣東三大監獄的一項大規模調查報告顯示,農民工罪犯中九成以上在26歲以下,八成犯罪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幼年時期留守農村無人看管,來自北京、上海等地的有關調查即顯示,新移民二代的犯罪率是當地戶籍青少年的三倍!

    《兒童國際公約》明確規定,“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使兒童與父母分離,除非主管當局按照適用的法律和程序,經法院審查,判定這樣的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而確有必要。”但是中國數以億計的農村人到城市打工,他們的孩子經常被城市的學校排除在外,或被收更高的學費,城市裏也沒有專門供這些孩子受教育的非正式學校(打工子弟學校常常被教育主管部門以教育條件不達標為由圍追堵截甚至趕盡殺絕)。更有甚者,在戶籍加學籍的高考報考制度下,即使打工子弟曆盡千辛萬苦過五關斬六將在父母打工所在地讀完了高中,他們也將面臨無處高考的命運。這一切導致大量孩子過早被迫與父母分離,成為“沒爹沒媽”留守兒童,並使這些兒童和社會的未來一同陷入不可知的深淵。

    第三,我們應該向這幾十年來所有的兒童道歉。在大一統、超壟斷的教育體制下,我們少數兒童成為脫穎而出的精英,多數兒童成為應試教育的陪讀生和犧牲品,幼年時失去自由成長的快樂,長大後失去獨立創造的能力。

    我們欠孩子們已經太久太多,一言難盡,罄竹難書!以上籠而統之的三點,已經足以讓我們成年人無地自容。就讓我們以懺悔和道歉之姿紀念《兒童權利公約》吧,為了我們祖國的花朵,為了我們國家和民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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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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