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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挪威奧斯陸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判處造成77人死亡的“7•22”爆炸和槍擊案製造者安德斯•貝林•佈雷維克21年有期徒刑。至此,舉世矚目的“世紀審判”落下帷幕,而他很有可能將被一直關押在“豪華”的艾拉監獄。如果你認為監獄就是陰森的高墻和冰冷的鐵籠,那你就猜錯了。北歐國家不僅對普通人福利好,對犯人的福利也令人咋舌,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納稅人願意花錢對犯人們這麼好?[詳細]
第345期
一提到監獄,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高墻電網和荷槍實彈的士兵。然而,北歐國家的監獄卻顛覆了人們的想象。
丹麥很多監獄四週及內部均沒有任何高墻和電網,取而代之的是隱蔽的監控鏡頭和電子報警系統。新建成的挪威第二大監獄——哈爾登監獄,犯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牢房,看起來就像是個飯店的標準房間,有浴室套房、平板電視、迷你冰箱,甚至還能上網。整座監獄都是低矮的磚樓,墻壁上還裝飾著挪威頂尖藝術家的壁畫,房間窗戶沒有欄杆,只為讓更多陽光照進來。
芬蘭的監獄,牢房基本上都是單人間,乾淨整潔,裏面有電視機、熱水器和寫字檯,甚至允許擁有吉他等娛樂工具,獄警平時不攜帶武器,而且身穿便服。
在這樣的豪華監獄生活的犯人們,完全不像在受懲罰,而是在接受幫助,只是暫時與社會隔絕的“隱士”。他們在此的原因在於,通過一定的“改造”,做好重返社會的準備。監獄給他們提供了舒適的生存環境,唯一的區別就是與世隔絕。
但與外界隔斷的只是身體,他們不但可以讀報紙,聽收音機,還可以看電視,了解各種外面的信息。監獄有意模糊犯人和監管人員的身份,獄警和犯人能夠互相尊重。並且犯人有相對較大的自由,也可從事有酬勞動和接受職業培訓,保持與社會的接觸。以便在出獄後,有自立能力,很快與社會融合。
為給犯人提供學習的機會,所有犯人都必須參加某種形式的學習或工作,犯人們甚至有機會學習大學課程。有犯人説:“監獄就像一個與世隔絕的大泡泡,很安全,永遠有食物吃,你知道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但在這裡的與世隔絕是暫時的,你必須面對現實,從心理上、行動上準備好應對外面的生活。”
北歐國家的“開放式”監獄不將犯人牢牢鎖住,犯人擁有更高程度的自由,不僅親友可以來訪,犯人也可以申請出去走親訪友,監獄給犯人提供學習的機會,甚至還可以到外面的大學去學習。
瑞典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實行電子監管,部分犯人可以戴電子腳鐐在監外服刑的,全國有數萬名犯人在監外服完刑期。在得到批准的情況下,瑞典犯人還可以短期離開監獄,探望住院的親人、參加葬禮和未來的僱主見面等。為了讓犯人進一步適應社會,年輕的犯人在監視下還可以外出參加最少40小時,最多240小時的學習、工作等特殊活動。
丹麥全國共有14座監獄,其中封閉式監獄只有4座,其餘全部為開放式監獄,監獄的獄警像是公寓管理員,囚犯一般都被稱為“顧客”或者“學員”。目前挪威三分之一的監獄採取的是自由放養式管理,挪威議會已經同意,未來將建立更多的開放式監獄。近年來,開放式監獄只增不減。
2010年,據英國媒體報道,新建成的挪威第二大監獄——豪華的哈爾登的監獄,建設工期長達10年,佔地約0.3平方公里,政府為此花費了1500萬英鎊。而政府目的在於讓那些最兇惡的囚犯度過難挨的鐵窗時光,據稱這是世界上最為人道的監獄。
根據挪威量刑相關規定,挪威沒有死刑,佈雷維克面臨的最長刑期僅為21年,他很有可能在21年基礎上不斷增加5年刑期,變相終身監禁。而他的監獄待遇都將由挪威納稅人掏腰包,每年開銷將以百萬美元計算。僅2011年,挪威政府公佈的預算中,超過120億克朗將用於包括監獄在內司法部門,佔全部預算的1.91%。有挪威民眾認為:就為一個人花那麼多錢,其他需要被照料的人又該怎麼辦呢?例如老人、殘疾人,這些錢完全可以花在別的地方。部分挪威人持判佈雷維克死刑的觀點,認為這樣可以不用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過於舒適的監獄環境,對“犯罪分子”也有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無論是北歐還是世界其它地區,都不乏由於監獄生活相較社會更有保障,而故意犯罪甘願投身監獄的事例。
對一些人來説,對監獄生活的感受可能是“輕鬆舒適”,坐牢坐上了癮,獲釋後甚至故意再次觸犯法律,以便能重新被抓進去“享受”。例如,芬蘭也有人鑽法律的空子,一名41 歲的流浪漢在過去數年多次“自動投案”入獄,他把蹲監獄當成了難得的休假機會。監獄不能殘酷,也不能太美好。
北歐國家犯罪率低,犯罪分子出獄後重犯的幾率也低,這都是不爭的事實。獲釋兩年內,挪威有20%的犯人又會回到監獄,而在英國和美國這一比例高達60%。據分析,挪威每10萬人中有約70名罪犯,而美國每10萬人中有753名罪犯。
新西蘭威靈頓維多利亞大學的犯罪學教授約翰•普拉特是研究北歐監獄的權威,他認為挪威和其他北歐國家低犯罪率的秘訣是強大的社會福利體系,這減少了貧困和社會不均,而這兩個因素才是促成犯罪的主要原因。雖然監獄治理模式越來越趨向開放,但向來以犯罪率低、社會安定祥和著稱的挪威,最近十幾年來,挪威社會犯罪率逐年呈上升趨勢,既然監獄越來越舒適,是不是就此可以推斷犯罪率的上升與監獄的舒適度是成正相關的?當然,這也是一種不能輕易佐證的合理推測。
影響犯罪率高低的因素更多地是從整個社會宏觀環境衡量,“高福利”監獄究竟能起到怎樣的作用,其實是很難説清的。
高福利,是北歐國家的標簽。各種福利補助內容複雜、體系龐大、名目繁多,涵蓋了兒童津貼、病假補助、醫療保障、住房補貼、失業救濟、養老保險等各項內容,民眾幾乎樣樣都由國家“包起來”。羊毛出在羊身上,高福利源於其高稅收。這些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率一般都達到30%至50%,高收入者的納稅率甚至達到70%至80%。
挪威是世界上最富的國家之一,人均國內生産總值名列世界前茅,人人享有“從搖籃到墳墓”的高福利,教育和醫療都免費。並且近年發生的國際金融危機對挪威經濟衝擊也不大,失業率只有百分之三,失業者也可以享受政府按月發放的失業救濟金,甚至熱衷於修建世界上最豪華的監獄。對過慣了富裕平靜生活的挪威人來説,佈雷維克瘋狂襲擊殺人事件非常難以理解。相較于政府對民眾其他方面的投入來説,北歐國家將監獄建設作為一項政府支出,同樣予以高福利,比別國有著更多的投入,這也沒什麼不正常的。
英美等國家,為了應對日益增加的囚犯人口,紛紛建造更大更嚴苛的監獄,而北歐人卻為:傳統的壓迫性的監獄沒有效果,人性化地對待囚犯能夠提高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幾率。他們覺得,既然監獄為他們提供了一系列重返社會的幫助舉措,犯人很清楚自己的情況,如果違規,或者出去的時候再次犯罪,自由會被嚴格受限,犯人們不想失去既得自由,於是就會遵守規矩,好好改造。
例如,挪威只有極少數的殺人犯在獄中服刑的時間超過14年,即便是那些被判處最長刑期的罪犯,他們在服完2/3的刑期後就有可能獲釋。此外,還有很多罪犯在服完1/3的刑期後就能夠獲得無人監管的週末假釋,加之較低的再次犯罪率。北歐人足可以為本地區的低犯罪率而自豪,並且認為是這種監獄政策顯示了效果。
北歐國家,對犯人奉行的是人性化的改造理念,建造“高福利”監獄,是因為他們相信人性化地對待犯人能夠達到最好的改造效果。他們不願切開犯人過去的傷口,而是將犯人看成終究要回歸社會的普通人,他們關注的是犯人的未來。
芬蘭全國法律政策研究協會會長拉皮•塞帕拉説:“芬蘭目前懲罰罪犯的政策好處是能夠充分體現‘懲罰是為了重塑道德規範和價值觀念’,而並非簡單地把懲罰理解為罪有應得。”
他們認為,許多罪犯在入獄前過得是“非正常”的生活,而監獄要使他們體驗到“相對正常”的生活,這樣才能讓罪犯出獄後都會渴望將正常生活繼續下去,從而徹底改過自新。刑罰僅為人身自由的喪失,而其它權利限制僅在於維持監獄秩序和監管安全需要,保障犯人的權利以及重新獲得享有失去權利的能力,是改造的宗旨。
除了監獄的硬體設施和人性化的制度設計,囚犯和獄警之間的親密關係也有助於改造。不同於美國和英國的同行,挪威的獄警享有較高社會地位,他們不攜帶槍支,和犯人一起運動,一起用餐。囚犯對獄警的尊重源於感激而不是恐懼。
國家媒體對犯罪的描繪也幫助培養了人們對寬鬆刑罰體制的容忍。美國犯罪學家大衛•格林指出,英國和挪威曾發生過兩起類似的兒童折磨殺害兒童的案件,而兩國媒體的態度截然不同。英國媒體描繪這起謀殺“説明了深層次的英國社會道德淪喪,令人警醒”,挪威報紙則認為類似事件是“罕見的個別悲劇,需要專家干預,儘快讓涉案的男孩重返社會”。
值得注意的是,與我們的想象截然相反,2011年,據挪威當地媒體的調查:近八成挪威民眾並不贊成對佈雷維克處以死刑。一位挪威人解釋道:“我們對這個‘瘋子’的態度,是給予更多的民主、寬容和愛,這些價值觀正是佈雷維克想要破壞的。我們要確保這個‘瘋子’不能改變我們的價值觀。”
對於挪威人而言,死刑已經太遙遠。早在100年前,即1902年,挪威開始施行《一般公民刑法典》時,已對絕大多數罪行取消死刑,1979年廢除了最後與戰爭相關的其他死刑罪名。挪威深受啟蒙運動影響,保護人權觀念深入人心,他們認為生命權是最基本的人權,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高福利”監獄得以存在。
“高福利”監獄自有“奢侈浪費”的煩惱,也不可複製。但在背後,我們不妨思考,北歐國家對監獄的投入絕不只是金錢堆砌那麼簡單,對包括犯人在內的基本權益保證的重視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