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原市政園林局書記涉嫌受賄受審稱遭逼供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1日 08: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廣州市園林局原黨委書記馬必友涉嫌受賄316萬多元昨過堂受審

  本報訊 (記者 劉曉星) 繼妻子李道蘭與小舅子李道貴後,廣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園林局原黨委書記馬必友也因涉嫌受賄,昨日在廣州中院過堂受審。

  夥同妻子小舅子受賄

  據指控,1992年至2008年間,馬必友在任職廣州市園林局副局長、廣州市市政管理局與園林局黨委書記、廣州市市政園林局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夥同他人或單獨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6.7476萬元,港幣3萬元。1999年,馬必友將廣州市市政管理局與市園林局芳村職工宿舍樓工程、洛溪大橋北橋頭地區綠化工程制定分包給吳某的施工隊,並夥同李道蘭、李道貴共同收受吳某賄送的人民幣220萬元。

  馬必友此前在檢察機關曾供述,在建設芳村宿舍時,李道貴向他表示想幫助吳某得到該工程,李道貴則從中收取介紹費。“當時有好幾家公司參與投標,在研究確定施工單位的時候,我便暗示讓吳挂靠的省八建做。”他還供述,1999年8月,廣州市綠化公司的經理王某給他打電話,説李道蘭打了招呼,希望能找李道貴負責該工程。他便説:“請多關照,謝謝了。”“如果沒有李道貴,吳某根本拿不到工程。”馬必友在供述中説。

  幫小姨子以成本價買房

  2001年至2004年間,馬必友在市政園林局下屬廣州市園林房地産開發公司與廣州順業房地産開發公司合作開發東成花苑項目過程中,為廣州順業房地産開發公司總經理楊某牟取利益,並以現金、為小姨子李道鳳以低價購房等形式收受楊某回送人民幣共計53.6882萬元,港幣1萬元。據公訴人宣讀的證詞,2004年初,馬必友向楊某打招呼,幫助李道鳳以成本價30萬元左右的價格購得疊翠臺18樓的房屋一套。另外,馬必友赴香港參加園博會期間,楊某讓其姐夫交給馬1萬元港幣。同時,在馬必友母親生病以及去世時,楊某各給了馬必友3萬元。

  1992年至2002年期間,馬必友在市政園林局下屬廣州市園林房地産開發公司開發東成花苑D座、怡樂路小區A樓項目時,為施工隊負責人林某承接工程牟取利益,于1992年至2007年春節、中秋期間收受林某送的人民幣共計12萬元。

  替下屬牟利收錢

  1999年至2004年間,馬必友在擔任廣州市市政管理局與園林局黨委書記期間,為廣州市園林建築工程公司經理梁某牟取利益,于1999年至2008年期間以購物卡、現金、裝修房等形式收受梁某賄送的人民幣298594元、港幣1萬元。

  昨日的庭審持續了一天。63歲的馬必友頭髮全白,戴著眼鏡,佝僂著背,説話有氣無力,老態龍鐘像七旬老者。據悉,其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庭審開始後不到一個小時,他便要求吃藥。

  庭審中,馬必友説得最多的就是“逼供”、“誘供”,並數次請求陳述被逼供的情形。鋻於此,公訴人當庭播放了檢察機關詢問馬必友的錄像。但由於錄像時間持續近2小時,播放了數分鐘後,法庭便決定由辯護律師在庭後再進行查看。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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