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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在全國上下對房價和地價熱切關注的同時,上海市開始了對地價改革的嘗試,試圖採用土地綜合招標方式代替拍賣,令延續了六年多的土地價高者得規律“作古”。但招標方式新引入的評分機制,也令業內人士擔憂存在灰色空間,讓土地出讓的公平性受損。
本台記者 陳常偉:在上海市今年第18號公告中,莘莊222號地塊的招標方式尤其引人注目,它改變了以往土地拍賣價高者得的常規,轉而轉而以招標方式“按照綜合條件最佳者得的原則確定中標者,而在整個評價體系中,價格因素僅佔到其中的30%。
根據土地出讓文件,上海市將組成5人及以上單數人數組成的評標小組,對招標地塊包括凈資産和建設經驗在內的技術標和商務標項目進行評定。土地出讓將不再根據競拍價格高低決定,取而代之的是純粹根據綜合評定的結果,直接決定土地中標人。其中,最引人爭議的部分就是,競買報價作為綜合評標指標之一的商務標的一項,以30分的分值,僅佔整個評分環節的30%,而且評標小組的具體人員的身份和評標的具體標準卻並沒有公佈。
對於上海的這一做法,一些專家也提出一些建議。
專家同時指出,上海市在完善招牌挂制度過程中,應該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把各項評價指標明確、量化,儘量減少人為因素,並可以在綜合評價體系裏要求開發商增加房價限制、綠化等協議,這樣將逐步形成均衡可靠的指標體系,對抑制地價、房價起到促進作用。最終取代以往單一拍賣價格的經濟指標體系,公眾也能獲得更好的民生改善效應。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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