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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中國新聞):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新辦發佈會上,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表示,作為中國第一部規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綜合性行政法規,《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將從4月1號起施行。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共有6章48條,首次以法律規範形式確立了政府統一領導、多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氣象災害防禦機制;明確了各類氣象災害的預防措施,對颱風、大風(沙塵暴)、暴雨、暴雪、低溫、高溫、大霧、霾、雷電等氣象災害規定了不同的預防措施;規定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太陽風暴、地球空間暴等空間天氣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還首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為依據,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解除,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應急處置中的職責和義務,分別作出了規定。
針對近期西南地區旱情,鄭國光表示,氣象部門從今年2月27日啟動了氣象災害三級應急響應,共派出了6個工作組到雲南、貴州、廣西、重慶、四川五省區市監測西南旱區天氣形勢發展,針對有降雨的轉折天氣,隨時組織天氣會商和氣候會商,向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每天報送旱區氣象服務專報,與民政部、農業部、水利部等相關部門協作溝通,並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有利天氣條件進行人工增雨作業,解決旱區少雨問題。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