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人不會折磨他人,往往是那些曾受折磨的人轉而成為折磨他人者。
Thehealthymandoesnottortureothers.Generallyitisthetorturedwhoturnintotorturers.
——榮格
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簡稱《反家暴法》)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本以為這部法律的震懾作用能讓施暴者收手,但是最近這一個月以來,數起駭人聽聞的家暴案件陸續發生,震驚社會。
4月6日,內蒙古鄂爾多斯杭錦旗廣播電影電視服務中心漢語新聞部辦公室副主任紅梅疑遭家暴後身亡。紅梅的姐姐咏梅稱,多年來,紅梅一直飽受家暴,在其死亡的前一天晚上,紅梅的兒子曾親眼目睹與同事吃完飯回家的母親被父親拖到車上毆打長達五十分鐘。
4月19日上午,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雲(化名)發網帖稱,結婚8年以來長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將自己的鼻子割掉。李雲稱,自己與丈夫結婚8年,長期受到丈夫虐待,“為了孩子一直默默忍受,沒想到他越來越過分,竟然割掉了我的鼻子。”
《反家暴法》對於“家庭暴力”的定義是: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不止拳打腳踢會對人造成傷害,情感虐待或心理虐待也佔很大一部分。長期的情感虐待會讓受害者的精神徹底崩潰,可能患上精神疾病,比如抑鬱、精神分裂等,甚至會導致受害者自殺。
除了情感虐待,性虐待和經濟虐待也屬於家庭暴力。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細節,如果對方總是指責,拒絕,還不允許你有自己的朋友和社交圈,那你可能正在經歷家庭暴力。
關於家庭暴力的數據
-在庇護所的孩子70%都是因為被父親家庭暴力(Bowkeretal.,1998)
-79%的女性離開有暴力行為的伴侶是因為孩子的生命受到威脅——HumphreysandThiara(2002)
-離開施害者的女性76%得了PTSD(Humphreys&Thiara,2002)
-2000年1月統計,英國和威爾士有42%的女性和4%的男性被有家庭暴力行為的伴侶殺害(Humphreys&Thiara,2002)
-50%-60%有心理疾病的女性是因為家庭暴力,20%是正在經歷家庭暴力(DepartmentofHealth,2003;Bowstead,Janet,2000;ReSisters,2002)
攻擊行為往往來自於父母
社會心理學中有個説法,認為人的攻擊行為的産生,一般受到兩個重要因素的影響,一是“模倣”,二是“強化”。具有攻擊行為的人,在成長過程中,往往是從父母或者周圍人的身上學到了這種解決心理挫敗感的最粗暴簡單的方法,比如當他不聽話時,父母就暴打一頓,把他修理得老老實實的。他不知道除了毆打和謾罵之外還有更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比如溝通,於是在他心裏形成了:武力可以解決問題,而且行之有效。當他也開始用暴力和攻擊行為來解決問題時,如果他沒有受到及時嚴厲懲罰或他所攻擊的對象也向他服軟了,他的錯誤心理就會不斷受到強化,以後受到挑戰和挫折時,便會習慣性拳拳相向。
社會文化對個體認知、應對和個性的影響
女性遭受家暴的根源也與我國數千年來“男尊女卑”的男權主義思想有關。在社會演變中男性和女性被賦予不同角色。
男性在社會和家庭中多佔主導,被冠以男性的優越感,更推崇競爭、自主和攻擊性,被要求有決定權,要爭做強者,否則就是懦弱和無能,會被人瞧不起,有人甚至將對妻子的掌控和家暴行為作為炫耀自尊和能力的方式之一。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多為從屬位置,被要求順從、寬容、凡事以丈夫和家庭為重,強勢的女性會被視為另類。另外,很多女性受家醜不可外揚、為了孩子要忍受一切等觀念的影響,這些可能是家暴産生和長期存在的心理機制之一。
施暴者的心理理論模式
施暴者常以自我為中心,有強烈的嫉妒心、控制欲和佔有欲,衝動、易怒、酗酒、多疑、焦慮和不自信等,往往呈低自尊和自我控制較弱的心理模式。
受害人膽小、懦弱、自卑、依賴性強、缺乏主見,有焦慮和憂鬱氣質和強烈的不安全感等,在經濟上非獨立,受教育程度較低。
家庭中一方希望支配和影響另一方,造成家庭內部權利和決定模式失衡,是家暴的成因之一。結合舒格曼的學説——男性對控制權的渴求可能是施暴的一種標記,丈夫想通過掌控妻子,達到內心的滿足和優越感,與此同時,因控制會破壞家庭親密關係,引發夫妻間的矛盾,丈夫試圖採用更進一步的強制措施處理這種衝突,從而引發家暴行為。
若經過多次的家暴行為,受害人不敢反抗或反抗失敗,施暴者會從中獲益,今後有可能在面對類似問題時固化這種行為。
家暴背後的精神分析
精神分析中有個“心理防禦機制”學説,説當人在工作中有巨大壓力時,礙于社會地位等原因,他會壓抑這種不如意,然後把這種挫折感轉移到他認為可以的時間、場合和對象身上發泄出來。這種幼稚的讓心理得到快感的辦法,偶爾用用無傷大雅,而且十分有效;但要是變成習慣,其實就是回避面對真正的問題,極容易形成一種神經症。這也就是為什麼家庭暴力也會發生在一些社會名人、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身上,其實它是一種全球性的問題,背後隱藏著很多心理根源。
施暴者每次都會經過5個心理期
使用家庭暴力的人,在家庭以外並不一定是個暴力的人,但他(她)一定有需要從社會往家庭中悄悄轉移的壓力,比如混得不得志,或者得在許多場合壓抑自己。習慣用家庭暴力來解決問題的人,看似自負,其實內心相當自卑,沒有安全感,不允許別人挑戰和質疑自己,哪怕言語或者眼神都不可以。家庭暴力是有循環模式的,施暴者每次都會經過5個心理期:形成期、頑抗期、懊悔期、追究與承諾期、蜜月期。直至下一次暴力行為的出現。家庭中的受害者,無論採取反抗還是沉默的姿態,都是對施暴者行為的一種強化,最好的辦法是用溫柔但極具力量感的語氣安撫對方。平時多與對方探討其性格和暴力行為的成因,了解和緩解其內心真正的壓力和不安全感。家庭暴力中長大的孩子,很有可能在他(她)今後的家庭中重演這種暴力和冷暴力。
有相當一部分人會被反復家暴
曾經有心理諮詢師在輔導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時,給她專門建一個房子,住在那裏,和她的丈夫隔開,但發現40%的會回去,回去幹嗎?再被挨打,一直重復!
當心理諮詢師去了解她們是什麼心態時,發現施暴的過程是有一個循環的,在打人後,施暴者會開始憤怒、不安。
接下來就會進入到“我對不起你,原諒我吧”的乞求環節,所以很多女性在那一刻,她認為“我感覺他愛我,並不是故意打我”,自己被(施暴者)需要,所以她願意付出這個代價,換得那一刻“被需要”的感覺。
她(他)為什麼難以離開?
如果真是這麼簡單就好了,對於家庭暴力受害者來説“離開”是非常複雜的。她們非常害怕,當她們受到最愛的人暴力對待的時候第一反應不是離開,而是想“他不是有意的”,“他也許是迫不得已”,“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正是這種心理讓他們很難選擇離開。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由於經濟,很多家庭暴力伴隨著經濟虐待,大部分受害者不被允許工作,或者上繳全部收入。這樣就沒有經濟基礎,要依靠施害者才能生活,自然沒有能力選擇離開。也有可能是因為情感虐待導致她們對自我的定位很低,因為情感虐待包括羞辱和指責,受害者感覺自己愚蠢,無藥可救,讓她們感覺即使向別人求助也沒人會幫助她們,慢慢地受害者就會陷入絕望,停止嘗試求助,也沒有離開的渴望了。
遇到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首先,受害者應該認識到自己正在經歷家庭暴力。一些受害者可能很難接受這個事實,別人可以為受害者提供幫助,但前提是受害者要有求助的意識,她們才能決定自己該走還是該留。
第二,當他們意識到自己不懶,不蠢,是個正常人後,就會考慮到底是留在施害者身邊還是離開。他們要做的是弄明白伴侶有暴力行為是為了達成目標還是對方不知道這是錯的。如果你經歷了暴力行為,你問伴侶為什麼要打你的時候,你的伴侶沒有繼續對你家庭暴力,那你可以嘗試選擇留在他身邊,選擇一個相對安全的時間討論下他的行為,弄明白他的行為是不是蓄意的,表達他的行為對你造成了非常大的負面影響,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如果他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難過,讓他知道可以尋求幫助,但是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選擇改變就不能出爾反爾。你無法替他作出決定,也不能控制他作出決定,你要明白就算你強迫他他改變,也只會持續很短的一段時間,最後他還會出現攻擊行為,讓一切回到原點。如果你的伴侶也有改變的想法,那你們雙方可以一起成長,但是如果對方並不想改變,那你就要做好離開的準備。
第三,不要為了孩子勉強自己忍受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的心理健康有很多問題,他們會學習到母親的退縮和父親的憤怒,男孩長大後很可能走上父母的老路出現暴力行為,女孩則可能變得自卑敏感。對孩子最好的做法就是對你最好的做法,離開施害者孩子也可以健康成長,只要給予他們需要的關注和愛。
第四,不論如何都要堅持寫日記。如果你仍沒有決定好要不要離開,或者你已決定要留在對方身邊,我希望你能找一些專業的幫助。你也可以堅持寫日記,即使你只是大致記錄發生了什麼事,日記仍然可以幫助你保持清醒。建議你不要讓施害者知道你在寫日記,把日記收在安全的地方。如果你已經離開了但是仍被他糾纏,也要寫日記,記錄每次讓你不舒服的見面,交流,電話,信息。你不需要採取什麼行動,但是當你想採取行動的時候你至少有證據。
最後,開心點,別難過。生活總是美好的,你只是做出了讓自己快樂的選擇。做出決定很難,自我成長也很難,但是付出的努力都會有回報的。記住,你可以尋求幫助,你只需要找到可以幫你的人。不要忘記你是個堅強的人,不要擔心太多,儘量想好的方面。如果你找到專業人士幫助你,可以談談你感受到的恐懼憤怒混亂和那些可怕的回憶。如果你不停的想起痛苦的經歷,一定要找專業人士幫助,你正在經歷強迫性思維。你也需要訓練自己多想些積極的事,做些積極的事。
家庭暴力的信號
-指責&羞辱
-大喊大叫&咒罵
-不止辱罵你,還有你的家庭,朋友
-説謊
-嫉妒,慍怒
-情感勒索
-經濟控制
-用孩子來威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