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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貪官受賄案調查:為掩人耳目捐款給老家修路

 

CCTV.com  2009年09月15日 11:3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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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武被逮捕

  “我的犯錯確確實實與公訴人説的一樣,因為長時間沒有學習法律,法律觀念淡薄,再加上一時的糊塗,做了傻事,導致了犯罪,因此我非常後悔。我辜負了黨對我的培養,辜負了組織對我的提拔,也給我的家人帶來了痛苦。”這是海南省國資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在庭審最後陳述階段聲淚俱下説的一番話。

  8月7日,海口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俊武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扣押的贓款900.1萬元及三張銀行卡予以追繳,扣押的三部手機予以沒收。

  1、暗箱操作賣土地得到近千萬好處

  現年49歲的王俊武,在任海南省國資委副主任前,任海南省旅遊總公司(以下簡稱海旅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兼任下屬三亞中港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港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王俊武的蛻變始於他的職務升遷。當上海旅公司總經理後,他發現除了手中的權力變大了外,自己的生活水平沒有任何提高,而那些資歷比他淺、級別比他低的人卻坐著奔馳,出入大酒店,住著小洋樓。一番比較過後,他心理失衡了,心理失衡造成思想蛻變,思想蛻變導致行為失范。於是,王俊武開始等待著撈錢發財的機會。

  2003年12月下旬,重慶東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和公司)總經理魏基練受公司委託,來到海南購買土地。他從一朋友處得知中港公司在三亞市藤橋鎮有一塊地,經實地察看後感覺不錯,便通過別人介紹與時任海旅公司總經理的王俊武取得了聯絡。

  幾日後,魏基練邀請王俊武吃飯,在推杯換盞中提出購買地處藤橋鎮的347.6畝土地。王俊武聽後説:“轉讓土地需徵求海旅公司、中港公司領導層意見後才能決定。”魏基練表示理解。王俊武臨走時,魏基練用酒店信封裝了1萬元送給他,這就為順利買到土地做好了鋪墊。初次見面就收到紅包,王俊武心裏自然十分欣喜。

  2004年1月,王俊武在徵求海旅公司、中港公司領導層意見後,開始與魏基練商談347.6畝土地的使用權轉讓事宜。王俊武提出每畝地轉讓價格為15萬元,魏基練認為價格太高,提出每畝最高12萬元,最後雙方口頭商定土地轉讓價格為每畝13.5萬元。此時,王俊武加重口氣説,只按每畝10萬元簽訂協議,另外的3.5萬元作為好處費支付給他本人。同時,王俊武提出只需支付給他整數———1200萬元即可,魏基練表示同意。於是,雙方簽訂了一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約定中港公司將位於三亞市藤橋鎮的347.6畝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東和公司,轉讓價格為每畝10萬元,總價為3476萬元。

  就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簽訂幾天后,王俊武以他妻弟王某養鰻魚需要錢為由,要求魏基練支付400萬元,魏基練便分三次將錢轉入王俊武提供的賬戶上。

  2007年春節前的一天,魏基練接到王俊武的電話,要求再次支付400萬元。魏基練很快照辦,將100萬元匯入王俊武指定的其妻為法定代表人的海南河富實業有限公司賬戶,另外300萬元分兩次匯入王俊武妻弟王某的個人銀行賬戶。是年10月,王俊武要求魏基練支付餘下的款項,這次魏基練以公司資金緊張為由答應支付100萬元。加上魏基練先後5次送給王俊武的53萬元,魏基練一共送給王俊武953萬元。

  2、為掩人耳目捐款給老家修路

  有道是,“權力是神奇的魔杖,揮舞起來可以點石成金,也可指鹿為馬”。王俊武憑藉手中的權力轉讓一塊地,就受賄近千萬元。錢到手後,他首先想到的是使這些錢保值增值,靠這些錢享受榮華富貴。辦案人員查明,王俊武將這筆鉅款均用於個人及其親屬放貸款、購置房産、購車及其他消費。

  放貸款自然是錢生錢的好事,王俊武對此非常明白。2008年4月,東和公司董事長張魯渝的弟弟張曉帆做生意急需資金,找魏基練借錢。魏基練反復思忖,最終向王俊武求援,王俊武爽快地回復説可以借660萬元,於是二人就利息及還款期限進行了商談,最後約定年利息在20%到25%之間,還款期限是一年。

  手中有了錢,王俊武的生活水準迅速提升,他讓妻弟王某用117萬元以個人的名義在海口購置一套豪華海景住宅樓,全家人歡天喜地遷入新居。接著,又拿出100萬元作為預付款購置了三亞南新農場與海南民興公司合建的農場職工房6套,分別是以6名親戚的名義購買的。有了房,王俊武又為家人買了高檔轎車。

  王俊武倒是從來沒考慮過自己會出事。因為從時間上看,王俊武從2004年1月就開始受賄,當時他還任海旅公司總經理。他受賄一直持續到2008年12月,持續了近5年的時間。由於王俊武受賄問題隱藏得很深,不但沒有露出馬腳,還走上了海南省國資委副主任的崗位,成為了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

  王俊武知道做善事得民心的常理。為掩人耳目,他用受賄的55萬元分幾次捐給老家萬寧市保定村,用於修建學校、道路等設施。當地群眾提起王俊武,都説他是個好官。

  正當王俊武心滿意得之際,他暗箱操作轉讓公司土地從中受賄的事情進入了海南省紀委的視線。

  3、企圖以借貸關係掩蓋受賄行為

  2008年12月初,王俊武聽説東和公司方面有人過問轉給他妻弟王某的款項。一時間,他感到如坐針氈,心裏惶惶不安,但又轉念一想,過問也好,查賬也罷,不過是核對一下賬目而已,只要把事情擺平了,一切都會雲消霧散。經過深思熟慮,王俊武想出了一個移花接木之計。想好對策後,王俊武把魏基練叫到他的住處,告訴魏基練如何去做。

  2008年12月14日晚7時許,魏基練打電話把張曉帆找到他的住處,對張曉帆説:“王俊武要出事了,可能是你給他妻弟王某錢的問題。當務之急,你連夜趕到海口找到王某,把你付給他的錢當成是他向你借的錢,切記讓他補寫借條。同時,將你通過我從他那裏借的660萬元當成他給你的還款,他務必補寫收條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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