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久耕 資料圖片
本報南京9月4日電(記者李潤文)備受關注的“天價煙局長”原南京江寧區房産管理局局長周久耕,今天上午涉嫌受賄罪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檢方指控他受賄107萬元人民幣和11萬港幣,建議對其量刑10年以上。
檢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擔任江寧區民政局局長、江寧區房産局局長期間,共接受9人賄賂,受賄金額為107萬元人民幣和11萬元港幣。
檢方認為,周久耕認罪態度較好,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建議對其量刑在10年以上。
周久耕認可了檢方的指控。但他的辯護律師對其中一筆20多萬元的受賄數額存疑,認為那只能視為人情往來,不應認定為受賄。
其律師同時指出,周久耕應被認定為自首,且周久耕受賄並沒有觸犯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也沒有因為受賄而徇私枉法,因此社會危害不重,建議法院從輕處理。
庭審中,控辯雙方並沒有過多的交鋒,周久耕也表現很平靜,庭審持續了一個半小時便宣告結束。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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