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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國投貪官被控受賄247萬元 主動退贓達317萬

 

CCTV.com  2009年09月03日 05:5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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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國投清算組原副組長涉嫌受賄247萬

  先後收受三家拍賣行賄賂款30萬、17萬和200萬

  楊某後到海珠區檢察院投案自首,並退贓款317萬

  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昨日,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産清算組原副組長楊某因涉嫌受賄,在廣州中院過堂受審。

  庭審結束後,66歲已頭髮花白的他當庭懺悔,自稱晚節不保。

  楊某2001年被選任為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國投”)清算組法律顧問,2002年任清算組副組長,負責清算組的日常管理工作。據公訴機關指控,楊某在擔任廣東國投破産案清算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東省拍賣行、安華白雲拍賣行、廣東景茂拍賣行拍賣國投破産財産介紹買家。此後,他在委託拍賣國投公司破産財産的過程中,收受廣東景茂拍賣行總經理張某給予的賄賂款30萬,收受廣東省拍賣行副總經理周某給予的賄賂款17萬,收受安華白雲拍賣行總經理馮某給予的賄賂款200萬。

  2008年12月24日,楊某到海珠區檢察院投案自首,並退贓317萬,他自認除了檢察機關指控的受賄247萬,他還收受他人賄賂70多萬,但這70萬由於無法核實,公訴機關不予確認。廣州日報

  新快報:法學會秘書長涉賄247萬 多退贓70萬“無法查實”

  66歲老人昨日庭上説:“拍賣行給予一定報酬是行規”

  新快報訊 (記者 余亞蓮 實習生 吳炎娜)廣東省司法廳一名正處級幹部、廣東省法學會原秘書長楊青山,調任到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任破産清算組副組長後,收受賄賂247萬元,最終投案自首退贓317萬元,多出來的70萬元檢察機關認為查無實據不予指控。昨日,此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楊青山是遼寧人,現年66歲。曾在部隊服役25年,後進入廣東省司法廳工作,擔任過廣東省法學會秘書長等職,為正處級幹部。

  2001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選任楊青山為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國投”)清算組法律顧問,2002年,任清算組副組長,負責清算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訴機關指控,楊青山在擔任廣東國投破産案清算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東省拍賣行、安華白雲拍賣行、廣東景茂拍賣行介紹買家。2001年至2008年,他在委託拍賣廣東國投破産財産的過程中,收受廣東景茂拍賣行總經理張某給予的賄賂款30萬元,收受廣東省拍賣行副總經理周某給予的賄賂款17萬元,收受安華白雲拍賣行總經理馮某給予的賄賂款200萬元。

  據悉,247萬元賄款,楊青山都拿來投資股票和基金。

  多退70萬無法核實

  楊青山説:"他們每次都用黑袋子裝著拿給我,面額都是百元人民幣,一扎一萬元。"

  2008年12月24日,楊青山到海珠區檢察院投案自首,並退贓317萬元,他自認,除了檢察機關指控的受賄247萬元之外,他還收受他人賄賂70萬元,但這70萬元由於無法核實,公訴機關不予確認。

  庭審直擊

  年近古稀晚節不保

  昨日,楊青山在廣州市中院出庭受審。66歲的他滿頭白髮。

  楊青山對收受三家拍賣行的247萬元沒有異議,但不認為自己是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利。

  楊青山辯解道:“我是處理清算組日常工作的,法院的選任書也明確規定了我的職責權限。我並不負責拍賣業務,拍賣行的選擇也是由法院定好的,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裏,廣東國投涉及的過百億元的拍賣業務我並沒有插手。我只是以仲介的身份為拍賣行介紹買家,但從未搞權錢交易。在拍賣達成後,拍賣行給予一定的仲介報酬也是行規。”在問及那些參與拍賣的買家為何會找他時,楊青山説:“買家都是我多年來認識的朋友。”他表示,曾有拍賣項目三次拍賣無人問津,經他介紹後拍出高價。他還表示,他能給拍賣行介紹買家,是因為他曾當過20多年的律師,所以他認識很多有實力的買主,並不是源於他的職務。

  66歲的楊青山在庭審結束時説:“我在部隊服役25年,在廣東省司法廳作為正處級幹部從事法律工作20多年,但是沒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在金錢面前,沒有抵住誘惑。年近古稀,晚節不保。對不起黨組織的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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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國投的世紀大案

  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成立於1980年7月,是享有外匯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從事金融和實業投資業務。它通過在國際上發行債券、貸款、擔保、參股、投資租賃等方式,興辦和支持了一批投資建設項目,為廣東的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但是,進入上世紀90年代後,該公司管理不善引致的問題越來越突出。特別是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後,該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中國人民銀行于1998年10月6日決定關閉該公司,並組織清算組對其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行政關閉清算。經行政清算發現該公司財産狀況嚴重惡化,遂于1999年1月向法院提出了廣東國投等四家企業破産的申請。當時這一事件在國內外引起高度關注,被稱為“廣信事件”,亦被法律界人士稱為“世紀大案”。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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