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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費停繳前四川一稽徵所長斂財致3000萬損失

 

CCTV.com  2009年08月27日 10:3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檢察日報   

楊智勇接受訊問

被查獲的賬目憑證

  國家決定停止徵收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前短短的4個月時間裏,一起發生在兩廣、兩湖、川渝等地的特大偽造、倒賣養路費繳訖憑證案,給國家造成了近3000萬元的鉅額損失。

  7月25日,經四川省眉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貪污公款470余萬元和濫用職權的四川省洪雅縣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稽徵所原所長楊智勇被眉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同案被告人劉亞軍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廣西貨車頻頻到四川繳養路費

  2008年5月初,廣西玉林市的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稽徵員小許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不少在廣西境內搞運輸的挂著湖南省牌照的貨車,2008年的養路費不像以往那樣在廣西繳納,經過了解,他們也沒有在湖南省繳納,而是跑到偏遠的四川省一個名叫洪雅的縣級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稽徵所繳納。

  小許把這一反常情況匆匆彙報給領導,領導隨即安排查閱了電腦系統內的存儲數據,然後決定,對繳納養路費可疑的車輛依法暫扣;同時,廣西玉林市公路交通管理部門與四川省交通廳取得了聯絡,將相關信息作了通報。

  四川省交通廳接到廣西方面通報的信息,十分重視。他們先對涉案車輛的養路費繳費情況進行了仔細深入核查,發現電腦系統內存檔的數據(包括車輛噸位、繳費期限、繳費金額等)果然都遠低於廣西玉林所查到養路費繳訖憑證上註明的數據。

  對於這個結果,交通廳領導與專家們經過分析確認,在四川洪雅流出的這些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繳訖憑證為不法分子偽造,而且這些偽造的繳訖憑證背後,很可能隱藏著一個巨大的偽造、倒賣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繳訖憑證的犯罪窩案。

  獲悉案情線索後,四川省眉山市檢察院檢察長陳兵決定由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部門的檢察官們聯合偵查。陳兵對參與辦案的檢察官們説:“雖然從今年開始,國家決定停止徵收公路養路費,但是,對於在此之前利用車輛徵收養路費獲取不法利益的犯罪行為決不能放縱,絕不能讓犯罪分子撿便宜。”

  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曾經是我國交通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和改革,國家明確,2008年是徵收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的最後一年。

  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的收取,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實行一處繳費,全國通行的原則。基層公路交通車輛稽徵機構均有年度徵收任務,政策也允許異地行駛的車輛在行駛地繳納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因此,各地徵收公路交通車輛養路費項目存在著無序競爭,地方稽徵機構為爭攬費源而擅自突破政策規定的情況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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