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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積金做政策房首付執行難

 

CCTV.com  2009年09月09日 07:3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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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年4月份開始,購買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的北京公積金繳存人可以享受到提取公積金支付房款首付的政策。記者昨天從公積金管理部門了解到,這一政策實施5個月以來,能夠享受到這一政策、在購房前順利提取出公積金的市民非常少。另外,北京公積金短期內還不具備“用作商品房購房首付”的條件。

  市民王先生經過搖號、選房,他最終選中了一套兩居室限價房,總價約50萬元。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政策性住房只交10%的首付就可以了,但王先生想到,如果貸款45萬元的話,月供壓力較大,不如多湊些首付。他了解到,購買政策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做首付,於是就想把自己公積金賬戶中的錢取出來做首付。

  根據規定,市民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做首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選房確認單》、開發商開具的加蓋公章的購買政策性住房證明、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卡或儲蓄賬號以及身份證。王先生把其他的材料都準備好了,但是經多次協商開發商都拒絕開具購買政策性住房的證明,理由是“沒有具體的操作規程,我們從來沒開過這種證明”。最終,王先生也沒能將公積金賬戶中的錢提取出來用作購房首付。一位在北京建設限價房的開發商也表示,他也知曉公積金的這一惠民政策,但開發單位並沒有接到政策房銷售與公積金提取對接的操作細則。

  而在得知日前傳出的“廣州擬批准用公積金作為經濟適用房首付”的消息後,公積金能否當做首付的問題再次引起了繳存人的關注。“住房公積金向低收入人群傾斜,對購買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的家庭放開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可為什麼不能對首次購買商品房或改善型住房的家庭採取相同待遇?”不少繳存人都呼籲主管部門放開公積金賬戶餘額,“北京城區內兩居室首付一般在三四十萬元,大多數公積金繳存人卻不得不‘守著烙餅挨餓’。”

  根據公積金提取規定,繳存人在購房後方可提取賬戶餘額,這部分資金應優先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而按照繳存人的設想,如果能在購房時提前取出公積金餘額,不但減輕了東拼西湊首付的壓力,還可以減少貸款數額,減輕日後的還貸壓力。

  對於“商品房首付不能提取公積金”原因,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言人李持纓解釋,公積金是專款專用,為了用作首付,勢必要將資金提取環節前置到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此時,公積金便失去了購房合同、發票、房産證、契稅票等一系列法定材料的保護,而採用其他的提取憑證,公積金被騙提的幾率會大大提高。本報記者 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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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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