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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法通過 武警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CCTV.com  2009年08月27日 15:3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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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8月27日電 (記者 周兆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7日在北京閉會。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人民武裝警察法。

  人民武裝警察法規定,人民武裝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場所;

  ——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洩露國家秘密、軍事秘密;

  ——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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