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 為修建水庫,湖南茶陵縣採用“株連”公職人員等野蠻手段,強迫村民簽訂拆遷協議,全縣數十名公職人員因親屬、親戚沒有按時簽訂搬遷協議而受到“株連”,被實行停職、停崗、停薪的“三停”處罰。
4月12日,茶陵縣監察局、財政局、人事局聯合對85歲退休老幹部黃德祥下發一份停職、停崗、停薪的“三停”通知書,將其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資“停”掉,徹底斷絕了老人的生活來源。
2007年12月,桃坑鄉政府工作人員來到黃德祥養女黃月橋家,要求他們立即在水庫搬遷協議上簽字,由於認為補償標準達不到自己的要求,黃月橋夫婦當場拒絕。工作人員於是讓黃德祥給女婿郭荷新“做工作”,否則就停發他的退休補助。
據記者了解,茶陵全縣有數十名公職人員因親屬、親戚沒有及時在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而遭遇“三停”,有的退休,有的在職。
41歲的王兵(化名)之前是茶陵縣城一所學校的老師,由於他老家桃坑鄉的哥哥和弟弟不願意在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王兵每個月近3000元收入被“停”掉,自己也“賦閒”了。他在鄉政府工作的妹妹也被“三停”。
49歲的張東(化名)是桃坑鄉中學一名教師,由於兩個弟弟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拆掉房子簽協議,今年3月份遭到“三停”。
茶陵縣一位負責人解釋説,政府派了10多個工作隊,做思想工作,宣傳移民政策,到目前只有106戶沒有簽協議,因此不存在“強迫簽協議”。
然而,桃坑鄉下樂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他是“被逼迫簽訂協議的”。這位村民説,工作組多次要他簽協議,他一直沒簽。他辦了一家木材加工廠,有一天收購木材的時候,當地林業公安、派出所、工作組和鄉政府四家以“涉嫌非法經營”將他帶到派出所,要求配合拆遷工作,把協議簽了,否則就“有權逮捕你”,第二天晚上,這些人上門要他簽協議,不簽就抓起來送到看守所去。在多次逼迫下,這位村民不得已簽了協議,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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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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