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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納雍縣規定幹部不簽拆遷協議停薪停職

 

CCTV.com  2009年07月30日 05: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7月17日,納雍舊城區,鬧市中仍隨處可見木板房。攝影/本報記者 孔璞

7月19日,劉剛展示他收到的停發工資通知。

7月18日,舊城改造後的納雍街頭。

  新京報7月29日報道貴州納雍縣為解決拆遷,出了一紙文件:幹部、職員堅持不簽拆遷協議的,停職停薪,有親屬或員工不簽的,也要受到處理。

  納雍的苦衷是,舊城改造和新城開發幾年來因拆遷難而停滯。幹部、職工對拆遷補償的要求,讓政府陷入雙重困局:被引進的開發商陷入拆遷難題可能走掉,而已被拆遷的居民等不來新居亦有動蕩可能。

  困境中的納雍縣政府認為,拆遷是全縣重點工作,幹部們本應配合而不是成為阻力。“雙停”文件也因此出臺。

  接到單位“雙停”通知時,貴州省納雍縣安監局工作人員劉剛正在廣東省人民醫院病房裏。

  通知説,他的工資和工作都被停了。因為他不配合拆遷工作,

  劉剛説,這消息讓他驚訝,但他壓抑了憤怒。他告訴單位財務人員,他的妻子周萍得了皮肌炎,每月藥費近兩千,自己一月2700元的工資是救命錢,停不得。

  病床上的周萍,小腿和手臂一樣粗細,這種嚴重的免疫系統疾病極難治愈,需長期服藥。

  4月22日得知自己被“雙停”,五月初劉剛回到了納雍。他把情況反映到單位、縣紀委、組織部,甚至找了縣長、縣委書記。

  問題還是沒解決。

  “只要和開發商簽了合同,就可以恢復工資。”一名紀委官員答覆他。

  劉剛有棟三層獨門獨院的房屋,位於縣城新街A區。那裏在舊城改造後要被開發成步行街。

  因與開發商一直未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他一直拒絕搬走。

  目前的“雙停”壓力下,劉剛還是拒絕與開發商簽補償協議。他向同事借了1萬元救急。而他的工資至今未恢復。

  “雙停”文件

  文件規定,不簽拆遷協議的,一般職員停薪停職,領導則免去職務

  讓劉剛停工資停工作的,是縣裏推行的一項政策,並有縣紀委和組織部聯合下發的紅頭文件。

  《關於嚴肅城市建設徵地拆遷工作紀律要求的通知》,出臺于2008年10月20日。針對的是改造開發縣城的拆遷工作。

  這份文件,對執意不與開發商簽拆遷協議的幹部、職工,作了紀律要求:

  正、副科級幹部,在紀委、組織部動員談話後10日內不簽的停職,15日內不簽的免職。

  一般的幹部、職工,由所在單位領導談話勸説,不簽協議將“雙停”:停止工作、停發工資。職員直系親屬不簽署協議的,也“雙停”。

  如被拆遷房屋所有者是正、副科級幹部直系親屬的,經紀委、組織部與幹部談話後,其親屬仍不簽協議,該幹部抽調到拆遷辦工作,工資亦劃至拆遷辦。

  這份文件還規定,不簽拆遷協議的幹部、職工的單位負責人,如果不按規定處理自己的員工,也將被停工作。“垂直部門幹部、職工比照”執行。

  劉剛就屬於“一般幹部、職工”,他所在的安監局經黨組會議決定,停發了他的工資。

  根據納雍縣建設局提供的數字,截至今年6月,該縣拆遷戶中仍有310戶幹部家庭未簽協議,也就意味著按“規定”將有310名幹部面臨“雙停”。

  目前納雍縣組織部對三名副科級以上幹部進行了處分,“雙停”的一般工作人員約10名。

  納雍縣有多名副科級以上幹部違反了此規定。其中稅務局副局長熊躍昌接到了組織部和紀委下發的停工資通知,其女被通知去拆遷辦工作;政協秘書長鄧鐸6月29日收到紀委、組織部通知,要求其母十日內簽協議。

  納雍二中數學老師林大瓊4月16日也因其母不肯簽協議而接到教育局“雙停”通知,但學校對這位畢業班老師停工資後,希望她仍能繼續上課。林大瓊的親人中因拆遷被“雙停”的還有她在廣電局的丈夫和經貿局工作的妹妹。

  一家子三人被“雙停”,林大瓊不得不勸説母親向開發商妥協。隨後,她丈夫和妹妹工資補發。

  “我們沒有貪污、沒有違法、沒有違反勞動紀律,憑什麼這麼處罰我們?”7月18日,劉剛憤憤不平。

  “政府在為開發商辦事。”劉剛説。

  小縣城“大改造”

  在畢節,納雍市政建設是最差的之一,這讓建設局長“深以為恥”,他改造縣城的規劃,得到了縣領導的支持

  “不簽協議者的名單,是開發商報到組織部去的。這不是由開發商決定我們的‘雙停’嗎?”林大瓊説。

  在她母親簽協議後,開發商宏鑫房地産公司向他們提供一份關於“解除家庭成員停薪的請求報告”,由他們遞交組織部,以恢復工資。

  納雍縣建設局局長張華對這種説法頗為無奈。

  他承認“雙停”做法容易引來“官商勾結的誤會”,但他強調這是政府協調職能的體現。

  由於他主持和推進了舊城改造和新城開發,畢節行署紀委和貴州省紀委都曾收到對他的舉報,下來調查他。這名37歲的國家二級註冊建築師,對自己的家鄉———納雍縣的城市建設,一直懷有很高的熱情。

  “納雍縣84萬人,只有5萬人住在縣城,城鎮化水平只有不到10%,離國家平均城鎮化45%差太遠了。”張華認為狹小的縣城制約了城鎮化速度,2.7平方千米的縣城一方面要拓寬,另一方面對舊城改造,建能夠容納更多人的住宅樓。

  目前的納雍縣城,中心區是排開的各色門面房,其中有一些木質房屋。稍遠的自建住宅區很擁擠,過道一米寬。整個縣城只有一個小廣場,公共用地幾乎為零。

  納雍縣城面積和市政建設,都是畢節最差的之一。

  張華認為這是建設局局長的恥辱。

  2005年擔任建設局副局長後,張華建議縣領導通過引進開發商改進城市建設。他的建議一經提出,立刻得到支持。

  張華主持下的“舊城改造、新區開發”工程頗為龐大:縣城增加1平方千米的新區面積,2007年動工,三年完成;舊城12個拆遷改造、房地産開發項目,目前9個已動工建設;投資6千萬的道路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

  在舊城改造工程中,宏鑫房地産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晴川是第一位被招商引資進來的開發商。2004年底,劉晴川應時任縣長、現任縣委書記宮曉農的邀請,到納雍考察,並最終達成了老城區新街一帶10477平方米地塊的改造協議,這是納雍最繁華的商業區。

  按宏鑫公司規劃,將修一條步行街,該區的房子將統一為七層,一二層是商鋪,上面五層為住宅。

  之後,9家開發商先後進駐納雍。分別承攬下了舊城改造和新城開發的項目。加上本地的3家,納雍共有12家開發商在建設項目。

  納雍也因此被當地人稱為“大工地”,隨處可見拆遷和建設的景象。

  補償爭議

  納雍縣紀委副書記認為,部分居民尤其是幹部、職工漫天要價,是阻礙拆遷的最重要原因

  作為“大工地”的開發者之一,劉晴川到納雍四年了。

  四年過去,他的項目連一個平米都沒有建設。

  在取得拆遷許可證後,劉晴川就“陷入了泥潭”。

  按他與縣政府的協議,拆遷安置儘量採取“産權調換”方式,“門面換門面,住宅換住宅”,“一平米換一平米”。宏鑫公司則靠建成一樓二樓的商鋪來補成本、獲利潤。

  在新街附近,商鋪價碼一平米8000元以上,住宅則約1300元。

  無論是建設局還是劉晴川,都認為這是一個甚為優惠的價碼,“政府得政績、開發商得利益、城市得改造、百姓得實惠。”劉晴川説,他曾頗看好這個項目。按規劃,他的項目將在兩年內完成。

  兩年過去,建設還沒開始,事實上拆遷才完成一半。 (本文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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