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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10年流亡路:將掙扎到最後一步

 

CCTV.com  2009年08月12日 12: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否認自己想回國,只要有錢打官司就還能賴下去

  《國際先驅導報》特約撰稿陶短房 記者竇晨發自溫哥華、北京再過幾天,賴昌星滯留加拿大就要滿十週年了。1999年8月13日,身為廈門特大走私案(也稱“遠華案”)首犯的他,從香港逃到溫哥華,開始了流亡生涯。

  就在他來到加拿大十週年之際,一則頗具爆炸性的新聞,又一次將賴昌星拉回到中國人的視野中。據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8月5日在溫哥華接受當地華裔時事評論家丁果採訪時證實,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攜幼女自願從加拿大返回中國。

  一直關注賴昌星動向的國內一些媒體隨後輾轉報道稱,仍然滯留加拿大的賴昌星“思鄉”、“認罪”、“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回故鄉”,而曾明娜的母親也在7日接受國內媒體採訪時表示“希望阿星能想通了回國,也希望政府能對他寬大”……不過,賴昌星聘請的加籍律師大衛馬塔斯也迅速發表講話稱,“賴本人毫無回國打算”。相互矛盾的説法究竟孰是孰非?賴昌星真的在流亡10年之久後,動了回國的念頭嗎?

  “他會掙扎到最後一步”

  據曾專訪過賴昌星的加拿大華文媒體《環球華報》主編黃運榮先生告訴《國際先驅導報》,賴本人表示,曾明娜雖在2005年6月21日與他離婚,但“為了孩子仍經常見面或通話”、“關係依然很好”。而接近賴昌星的一些朋友稱,曾明娜自2000年以後就曾多次幫中國政府“傳話”,勸賴回國,因此賴對曾回國“早有心理準備”。

  曾明娜的歸國及受到較好對待,對賴當然有觸動,但這種觸動是兩方面的,一方面,曾明娜受寬待固然讓他産生“回鄉也許不要緊”的想法,但另一方面,因長期顛沛而變得多疑的他,也不免懷疑這是故意放給他的“誘餌”。

  雖然遠在加拿大,但賴昌星對於國內的反應卻很“敏感”,在看到媒體大量報道他“思鄉”、“認罪”、“遣返也沒什麼”等説法之後,賴昌星私下對黃運榮等相熟記者稱“很為難”、“很緊張”。因為這些報道,一來會讓加拿大法院認為他自己想回去,從而在“難民遣返風險評估”中處於不利地位,二來他如果繼續滯留,中國有關方面會認為他出爾反爾,轉而“對其家人不利”。而如果他出面否認,説自己“壓根不想回國”,又會進一步得罪中國政府,同樣“對其家人不利”。

  他曾表示打算先緘默幾天,但據最新消息,他將於近日接受加拿大主流英文媒體《環球郵報》的特別專訪。

  “他對回國這件事,並不像有些媒體誤解的好像他情願回去坐牢,他那樣的性格是會掙扎到最後一步的。”自2000年就開始接觸並跟蹤採訪賴昌星的丁果告訴《國際先驅導報》,他並不認為賴昌星會有所謂葉落歸根的想法,保住性命是他第一想要的。

  靠“鬥地主”混日子

  賴昌星在2009年初拿到工作簽證後接受採訪時曾不無感慨地説,“到8月13日,我到加拿大也滿10年了。”而隨著曾明娜回國,也引發了人們對賴昌星在加拿大現狀的關注。

  賴本人目前的住處位於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卑詩省立7號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層高層公寓,面積約100平方米,在大溫哥華地區屬於中等偏上的條件,但據賴昌星對當地華文傳媒稱,房屋係租住。

  除了當初與他一同逃亡的前妻在2005與賴結束婚姻,賴當初逃亡時,還帶了情婦蔡玲玲和兒子賴文東,但這二人並未被捲入案件中,由於獲得合法居留身份,二人離開賴移居卡爾加裏。如今的賴昌星顯得有些“孤家寡人”。

  據去過其家中人士透露,“孤家寡人”的他如今自己做飯,他本人聲稱愛吃紅薯稀飯和鹹魚,並在朋友家花園種了些蔬菜。據他對黃運榮講,他與外人接觸不多,甚至連同鄉、熟人來溫哥華,他也避而不見。因為不懂英文,他經常上中國內地網站,尤其關心和自己有關的報道。他也常常玩一些棋牌類連線遊戲,最喜歡的是“鬥地主”。有意思的是,他買了一台頂級配置的蘋果電腦,卻用來在線聊天、看網頁、鬥地主。去年曾冒出個專為賴昌星辯解的“賴昌星博客”,在當地轟動一時,但他很快出面澄清係有人冒充,事實上他連打字都打不利索。

  最不願意談“錢”

  丁果發現,賴最不願意回答的問題都跟“錢”有關。“收入是多少,律師費用是多少,這個他都不講。就是原來他那些錢到底怎麼回事,都不講。”丁果説。

  在今年2月的一次會面中,賴昌星曾告訴丁果,“現在很窮,是零,不,是零下。”但是現實中的賴昌星並沒有給丁果留下生活拮據的印象,“他只是有時候對媒體會這麼講,可能想博得加拿大輿論的同情。”

  雖然一直聲稱要投身房地産業求職,但他本人在當地的房産投資紀錄可謂乏善可陳:最初購買的溫西豪宅因週轉不靈匆匆出手,賠了幾十萬加幣,而同期溫哥華房價漲了幾乎三成;後來在本拿比麗晶廣場所購置的公寓,因前妻曾明娜和他離婚,目前已劃在曾的名下。

  賴昌星口中經常會談到“朋友”二字,據丁果觀察,賴喜歡在華人堆裏混。他在今年年初獲得加拿大政府的工作許可,並在4月聲稱獲得了“房地産公司顧問”工作。但當地房地産公司通常編制精簡,賴昌星又沒有考取房地産經紀執照,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給的“人情工”。據當地人士傳言,賴在溫哥華曾受黑社會福建籍女老大、人稱“大家姐”的曾彤施幫助,曾彤施甚至曾冒充曾明娜,幫助賴昌星欺騙警方。今年4月16日,曾彤施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殺,對賴昌星打擊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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