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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壓力大想回國 “可以罰款也可以坐點牢”

 

CCTV.com  2009年08月07日 05: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逃亡加拿大的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帶著女兒自願返回福建老家,她是在為賴昌星“探路”嗎?賴昌星對自己人生的下一步作何打算?在傳出曾明娜回國消息之前,記者剛剛在加拿大採訪過賴昌星,他自稱:想回國。

  承認曾偷稅漏稅

  “已經10年了,這10年我過得很辛苦,經濟上很苦,精神上壓力也很大。我十分想念家鄉,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國。”日前,在溫哥華接受記者專訪的賴昌星説。

  “那麼你承認過去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嗎?”記者問。賴回答:“我只是一個做生意的人,偷稅漏稅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掙點錢。”記者:按照官方數字,你參與走私所瞞報的稅款達到500億元人民幣,這是嚴重罪行。你既然承認偷漏稅,那麼你認為應該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賴昌星:可以罰款,也可以坐點牢。

  自曝走私“竅門”

  記者:你怎麼可能進行那麼大金額的走私?賴昌星:我鑽了海關的空子。我可以給你舉個例子,比如油。油屬於危險品,海關要求先卸後報。我等到天黑海關下班時,讓我的船開到油庫,把3萬噸油卸下,如果海關發現我就報關,如果海關沒發現,我的船就開走。即使海關發現我運的3萬噸油到庫,我也可以説這些油是轉口到第三地的,然後再報有只空船要把這3萬噸油運走,但實際上這只船上也是裝滿3萬噸油的,這樣我就有兩船6萬噸油到庫。海關沒有查船到油庫是裝油還是卸油。

  “判遣返我能接受”

  記者:你在加拿大的難民官司撐到今天,是不是鑽了加拿大的法律漏洞?

  賴昌星:日後即使經過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後加拿大還是要判我遣返,我也會接受。

  記者:你認為你可以在加拿大呆下去嗎?你的官司最後可以打贏嗎?

  賴昌星:已經10年了,我希望會有一個好結果,現在有了工作準證,一年一延期,我已經很滿足,對於移民身份,我只是往好裏想。

  據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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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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