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社昨日報道,廈門遠華案涉案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
這是拖延已近十年的賴昌星案迄今取得的最大進展,該消息源自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接受溫哥華一家電視臺的專訪。
根據媒體的報道,該電視臺時事評論員丁果向肯尼提問求證,有消息稱曾明娜已經攜帶她跟賴昌星所生的小女兒自願返回中國福建老家,並在中國受到良好對待。肯尼承認了解此事進展,並表示賴昌星日後如果按照這個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所需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游證件。
根據加拿大當地媒體的分析,肯尼的表態顯示賴昌星案件雖然有待走完所有的加拿大司法程序,但中加兩國在此案件上的政府間溝通協調,“從來沒有終止過”。
公開資料顯示,小名“美好”的曾明娜為賴昌星的結髮妻子,二人育有兩男一女。1999年8月,曾明娜追隨賴昌星從香港逃亡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拘捕二人,2004年5月底,曾明娜申請與賴昌星離婚,當時法官判決曾明娜獲得目前居住房屋的産權,子女的撫養費則擱置審理,曾有司法人士分析稱,二人離婚是為了轉移財産,此外,這意味着離婚之後即使賴昌星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會被同時遣返。
2007年,賴昌星和曾明娜一同提出過“工作許可”申請,但加拿大移民部當時只核準了曾明娜的工作許可,拒絕了賴昌星的申請。
- 新聞背景
賴昌星走私案
經查明,1996年以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價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300億元。
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1999年8月,曾明娜追隨賴昌星從香港逃亡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拘捕二人,2004年5月底,曾明娜申請與賴昌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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