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工作人員在紅旗路高架橋坍塌現場勘查。17日,株洲市發生高架橋坍塌事件。本報記者 李強 攝
本報訊 (特派株洲記者 呂宗恕) 株洲市建設局局長、黨組書記沈平,建設局黨組成員、總工、局聯絡項目的分管領導曾建華,該局信息工程辦主任、紅旗路高架橋項目負責人丁威3人,昨日被株洲市委免去黨內外職務。
17日,湖南省株洲市紅旗路高架橋發生大面積坍塌事件,9人罹難,16人受傷。
3人監管方面負有責任
昨日,株洲市政府就事故召開第四次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市政府秘書長陳旌稱,事發後,省市主要領導要求儘快查明原因,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省市有關部門成立“5 17”省市聯合調查組。陳旌介紹,經聯合調查組初步調查,上述三人對事故在監督管理方面負有重要責任。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依法免去三人黨內外職務。
施工方疑無拆橋資質
發佈會上,陳旌介紹,經查實,4月27日,嫌疑人程繼昂經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高育濱同意,在不具備資質的情況下,以挂靠上述公司的方式通過招投標程序,中得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項目;由南嶺公司委派公司副總經理付新貴作為拆除項目總技術負責人,負責對20號到86號及89號到108號橋墩實施拆除爆破。
此外,高架橋其餘部分,由程繼昂組織程繼輝、黎樹林、張益兵等人進行機械拆除。株洲市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負責全程監理,禹卓擔任紅旗路高架橋拆除工程總監理,鄧文輝、劉忠林兩人負責協助監理。在監理中,禹卓等未對程繼昂等人是否具備資質和安全措施予以審查。
檢察機關昨日依法批捕9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株洲市公安局16時執行逮捕。
事件回放:
網民質疑:
注視政府:
事件進程:
引發關注:
評論分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