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昨日的新聞發佈會初步通報了一些調查結果,但是事故背後仍有不少疑點未解
■追問塌橋
1、變化不定的死亡數字
24輛車、9人遇難。這些數據都曾在媒體上反復變動過。這直接導致了公眾及現場調查記者的猜疑。
新華社昨日發表署名記者的報道稱,有網民對遇難人數提出質疑。遇難人數的變動,起于5月19日株洲市政府第3次新聞發佈會上的一次“意外”。出席當日發佈會的株洲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在念新聞通稿時,稱此次事故“共死亡10人”。該發言人突然停頓了很久,又改口説“共死亡9人”。發言人補充解釋,之所以出現這兩種説法,在於統一口徑有誤。
昨日第4次新聞發佈會,面對多家媒體記者的質疑,株洲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喬英鐳表示,出現“口誤”是由於打印文字出現了錯誤,“我們最初定的是9名遇難者,應該不存在問題。”
10人和9人,一人之差,決定了事故性質與等級的認定。
此外,記者採訪了解到,株洲市內共有5家殯儀館,其中僅株洲市殯儀館、南方殯儀館兩家接收了此次事故的遇難者遺體。株洲市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其共收了9名遇難者遺體,大部分都已經火化了,目前尚有兩人未火化。南方殯儀館則接收了兩具遺體,為遇難民警陳志明及其女兒。
根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重大事故分四級,其中二級重大事故死亡人數介於10至29人之間,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至300萬元間;而三級重大事故則是3人至9人之間,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不同級別的事故認定,決定著最終的行政處分或刑事問責的力度。
另一決定事故性質及等級的要素,即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這正好對應被損毀的車輛數據。這個看似並不敏感的數據,亦由27輛變更為24輛。
新華社5月18日發自湖南株洲的報道稱,事故共壓砸車輛27輛。負責事故現場救援的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支隊有關負責人也曾向記者證實,他們在現場確認的數據是27輛,但5月19日,株洲市政府通報的車輛數為24輛。網友質疑的是:24輛與27輛被損毀汽車分別對應的經濟損失,正好介於二級與三級事故認定之間。
2、安監缺席下的無資質施工隊
昨日新聞發佈會前夕,記者在株洲市建設局9樓局長室遇見該局局長沈平,其行色匆忙,拒絕對紅旗路高架工程作出任何評價和答覆。1小時後,株洲市委宣佈了對其免除黨內外職務的決定。
紅旗路高架橋的原管理單位蓮易高速公路管理處的施工科科長龔勳表示,該橋的拆除耗資應在3000萬元。而《紅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招標公告》顯示,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以296.9421萬元中標,而湖南長工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報價為189.1228萬元,河南現代爆破技術有限公司報價為256萬元。相比之下,後兩家報價更低,資質更優,其中河南現代為一級資質,但是最後並未中標。
株洲市政府4月30日發佈的紅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招標公告顯示,第一中標候選人為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師為唐信來,技術負責人為付新貴,專職安全員為羅輝。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示,在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高育濱的允許下,犯罪嫌疑人程繼昂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情況下,以挂靠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得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工程項目。
程繼昂的施工隊隊員説:“這樣的工程程繼昂是第一次做,就是在湖南,這樣的城區高架橋拆除也是第一次。”據了解,程繼昂施工隊的技術員也是長沙望城人,和其長期合作,沒有高架橋拆除施工經驗。
程繼昂承包到拆除工程後,共拉來4個工程組。其中炮機組由長沙人黎樹林負責,因工期緊張,原準備上40台炮機。事發前施工的炮機大約10多臺。李文負責圍擋班,大約有40余人。還有渣土組,負責爆破拆除後的渣土清理、運輸,此外,還有一個班專門負責剪鋼筋,大約60—80人。工程原計劃45天時間完工。
不僅僅是施工隊沒有資質和經驗,安監部門的缺位,以及交警對附近道路管制的缺位也成為事故的主要責任方,然而在昨日的處理結果中對此卻並未提及。
本報特派記者趙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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