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響水“3·21”爆炸事故發生後,史某康(男,21歲,山西人)在網絡發帖稱“18名消防員因吸入大量致瘤氣體而犧牲”。經查,史某康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佈,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釆取刑事強制措施。
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警方通報稱,響水“3·21”爆炸事故發生後,3月22日,史某康在網絡發帖稱“18名消防員因吸入大量致瘤氣體而犧牲”。經查,史某康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佈,混淆視聽,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史某康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釆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故意歪曲事實散佈謠言、製造恐慌情緒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嚴懲。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清朗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