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四、人文領域
(一)文化、體育交流合作
保持中拉文化主管部門經常性對話,推動文化高層交往,實施雙方簽訂的文化合作協定和相關執行計劃。鼓勵並支持雙方選派高水平文化團組和藝術家作品參加各自舉辦的國際性藝術節和視覺藝術展覽。積極開展中拉文明對話,支持在中國和拉美和加勒比國家舉辦“文化交流年”活動。鼓勵在保護文化遺産以及打擊盜竊、盜掘、文化財産非法出入境等方面開展合作。
加強雙方體育交流和務實合作,鼓勵互派運動員參加各類體育賽事,建設更多高水平體育中心。在雙方優勢項目上交流經驗,共同提高運動水平。
(二)教育和人力資源培訓
促進中拉教育領域交流、流動性研究項目以及教育部門和教育機構間合作。鼓勵和支持漢語、英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語言人才培養,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國家推廣漢語教學,繼續推動孔子學院、孔子課堂建設和發展。加強人力資源開發、能力建設和各領域合作,增加向拉美和加勒比國家提供政府獎學金名額。積極開展職業教育交流合作。
(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交流合作
加強中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話與合作,鼓勵商簽廣播影視雙邊協議。鼓勵開展節目交流與聯合製作、互相參加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節展、加強人員交流、開展媒體技術和産業合作。支持雙方互派常駐記者,開展聯合採訪、互換新聞和人員培訓。鼓勵雙方有實力、有影響的網絡媒體在門戶網站開發、新媒體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強合作。鼓勵雙方出版界開展合作,探索實施中拉思想文化經典互譯工程,翻譯出版更多經典作品。
(四)旅遊合作
鼓勵中拉旅遊部門和旅遊企業相互推介旅遊資源和産品,擴大旅遊合作。探討出臺更多促進雙向旅遊的便利化政策,支持雙方航空主管部門探討更多直航。加強雙方消費者保護部門間對話與合作,重點保護國際旅客的消費者權利。
(五)學術和智庫交流
積極支持中拉學術研究機構和智庫開展課題研究、學術交流、研討會、著作出版等多種形式的交流合作。鼓勵雙方高校開展合作研究。
(六)民間交往
鼓勵中拉民間交往,支持社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友好交流和公益活動。推動雙方政府青年機構和青年組織交往,繼續實施“未來之橋”中拉青年領導人千人培訓計劃和拉美青年幹部研修項目。深化雙方婦女組織間友好合作,共同促進性別平等和增強婦女權能。鼓勵雙方社會力量在基層社區防災減災、健康促進、生計發展等領域開展合作,提升當地社區抵禦災害和綜合發展的能力。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支持國內人道救援組織開展國際緊急救援行動。
(七)領事合作
加強和擴大中拉領事部門交流合作,用好領事磋商機制,切實維護中拉在對方國家企業和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積極支持便利雙方人員往來的制度性安排。
五、國際協作
(一)國際政治事務
推動中拉深化在聯合國等國際機構和其他國際場合的交流合作,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保持溝通協調,推動多極化和國際關係民主化,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發言權,維護雙方和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利益。
(二)全球經濟治理
加強中拉在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等國際經濟金融組織和機制中的協調配合,推動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談判進程,促進建立均衡、共贏、包容發展的多邊貿易體制,推動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呼籲國際社會繼續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改革,健全和完善全球經濟金融規則,進一步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和治理結構改革,支持世界銀行按照各方達成一致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推進股權審議,增加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推動全球金融安全網建設,提升全球應對系統性衝擊的能力,加強對全球和區域系統性風險的監測和預防。
(三)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中方願同拉美和加勒比國家一道,共同推動國際社會同舟共濟、合作共贏,落實聯合國發展峰會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推動國際社會完善全球夥伴關係,加強南北合作的主渠道地位,敦促發達國家切實履行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同時發揮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的重要作用。中方願為拉美和加勒比國家推進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
(四)應對氣候變化
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國際應對氣候變化進程中的主渠道地位,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原則和規定,特別是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共同推動落實《巴黎協定》。呼籲國際社會重視加勒比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關切,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制,促進公約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
(五)網絡安全
中國政府願同拉美和加勒比國家一道,本著和平、主權、共治、普惠原則,合作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互聯網治理體系,推動在聯合國框架下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網絡空間國際行為準則和打擊網絡犯罪的國際法律文書。反對利用網絡從事破壞一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穩定的行為。
六、和平、安全、司法領域
(一)軍事交流合作
積極開展同拉美和加勒比國家軍事交流與合作,擴大雙方防務和軍隊領導人友好交往,加強政策對話並建立工作會晤機制,開展團組、艦艇互訪,深化軍事訓練、人員培訓、聯合國維和等領域專業交流,拓展人道主義救援、反恐等非傳統安全領域務實合作,加強軍貿和軍工技術合作。
(二)司法警務合作
加快刑事司法協助類條約簽署進程,擴大打擊犯罪和追逃追贓等領域合作。積極開展警務、檢務交流與合作,加強和拓展雙方在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以及違法所得查封、扣押、沒收、返還等領域合作,協調雙方在國際多邊司法合作領域的立場,共同打擊包括腐敗犯罪、網絡犯罪、毒品犯罪、經濟犯罪在內的跨國犯罪以及恐怖主義等非傳統安全威脅。加強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商簽。積極推動中拉法院間開展司法交流與合作。
七、整體合作
中方願與拉方一道,根據《中拉論壇首屆部長級會議北京宣言》、《中拉合作規劃(2015-2019)》、《中拉論壇的機制設置和運行規則》相關精神和主要目標,堅持尊重、平等、多元、互利、合作、開放、包容和不設條件原則,積極推進論壇框架下各領域合作。發揮好論壇部長級會議、中國-拉共體“四駕馬車”外長對話、國家協調員會議等機製作用,舉辦好政黨、法律、青年、智庫、基礎設施、科技創新、企業家、農業、民間和地方友好等領域分論壇活動,辦好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不斷完善中拉論壇機制建設,在條件成熟時舉行由中國和拉共體成員國領導人共同出席的峰會。
中方歡迎拉美和加勒比有關地區組織和多邊機構積極參與中拉整體合作,將根據拉美和加勒比地區最不發達國家、內陸發展中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需求,在整體合作中予以必要的照顧。
八、三方合作
中方願在拉美和加勒比國家提出、同意和主導的原則下同相關域外國家和國際組織在拉美和加勒比國家開展三方發展合作。
中方鼓勵中國企業與相關方基於商業原則在拉美和加勒比國家開展經濟、社會、人文等領域的三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