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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後,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8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作為民法典的開篇之作,民法總則涉及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3月9日新華網)
民法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搖籃到身故”的切身利益的法律,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老百姓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産經營,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據。顯然,民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居於重要地位。基於此,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這無疑是一項重大的立法決策。
民事權利是民法典的核心內容。如果説,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此次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草案,是對民法總則草案的第四次審議。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歷經三審的民法總則草案,更加釋放出“權利法”的鮮明特質。與一審稿相比,三審稿的民事權利章節增長了一倍,不僅加入了各界普遍呼籲入法的包括民事權利的取得、權利人如何行使民事權利、民事權利保護“徵收徵用應獲得公平合理補償”等內容,而且更為引人關注的是,增加了與我們每一個人緊密相聯,關乎每一個人切身利益的“個人信息保護”和“私有財産權利保護”條款,充分體現出法律回應百姓訴求的民生情懷。
習近平總書記曾深刻指出,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綜觀民法典編纂,就踐行著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原則,廣泛聽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見,其指向就在於凝聚最大共識。比如,去年6月至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三次審議草案,每次審議的草案版本,都曾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去年10月至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四川、寧夏、上海召開了四次座談會,聽取各省級人大常委會和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以及律師、法官等法律實務工作者的意見,其範圍覆蓋了31個省區市。不言而喻,本次審議的草案是聽取各方意見之後的“修改版”,是在深入調查研究,反復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反復修改形成的一個草案,最大限度地保證了科學立法。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本次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納入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議程,是民法典編纂邁出的重要一步。這標誌著,從1954年首次起草民法典算起,中國起草民法典之路,已經走過了整整63年。而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所説,整個民法典的編纂工作將力爭在2020年完成。不難想見,屆時通過完善民事法律規範,有利於更好地提高國家治理能力;通過健全民事法律秩序,有利於加強對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通過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的基本規則,為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南方網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