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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胡浩、丁小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9日表示,已作出多項規定,防止開展刑事案件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出現違法辦案等問題。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王愛立説,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體現了現代司法寬容的精神,是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一項制度化的決定。
對於如何確保司法公正,有效防止在刑事訴訟中發生司法不公、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王愛立説,在授權試點決定中,對試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要遵循刑法和刑訴法的基本原則,要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二是要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三是要求完善訴訟權利的告知程序,強化監督制約,嚴密防範並依法懲治濫用職權、徇情枉法行為,促進和確保司法公正。同時,授權決定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就試點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中期報告。
王愛立説,在授權決定作出後,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的辦法,在試點辦法中進一步對防止出現司法不公、權錢交易的司法腐敗問題,在證據的證明標準、規範訴訟程序、加強監督制約以及加大對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為的懲處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以確保司法公正。